北河总督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北河总督,为清朝官制名称,专门治理直隶省河道政务的总督官职。 雍正八年(1730年)设立直隶河道水利总督一人,又称北河河道总督,简称北河,兼任兵部尚书、右都御史衔,驻扎直隶天津,与南河总督、东河总督分治河道。乾隆十四年(1749年)北河总督由直隶总督兼领,不设专官。
北河总督,为清朝官制名称,专门治理直隶省河道政务的总督官职。 雍正八年(1730年)设立直隶河道水利总督一人,又称北河河道总督,简称北河,兼任兵部尚书、右都御史衔,驻扎直隶天津,与南河总督、东河总督分治河道。乾隆十四年(1749年)北河总督由直隶总督兼领,不设专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