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北朝行政区划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南北朝行政区划,南北朝行政区划都实行州、郡、县三级区划,和东晋一样,南北朝政权将自己没有统治的州郡也常常在境内设置。南朝将东晋的侨州郡县实施土断,使其州郡领有实地,户籍和赋役与一般州郡县相同。在6世纪南梁和北魏设置州的数量越来越多,导致州的实质与汉晋时代的郡基本相同。最终隋朝改州、郡、县三级区划,为州(郡)、县两级区划。
南北朝行政区划,南北朝行政区划都实行州、郡、县三级区划,和东晋一样,南北朝政权将自己没有统治的州郡也常常在境内设置。南朝将东晋的侨州郡县实施土断,使其州郡领有实地,户籍和赋役与一般州郡县相同。在6世纪南梁和北魏设置州的数量越来越多,导致州的实质与汉晋时代的郡基本相同。最终隋朝改州、郡、县三级区划,为州(郡)、县两级区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