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此条目页的主题不是
管辖权。
司法管辖权(英语:Jurisdiction[1]),也称为国际民事诉讼管辖权、法院管辖权或裁判管辖权[2],是指法院或司法机构对诉讼进行聆讯和审判的权力,是国家主权的主要表现形式。在大部份地区,不同法院的司法管辖权是不同的,通常以区域和类别划分。例如区域法院只能聆讯在该地区发生的诉讼,钱债法院只能聆讯和金钱纠纷有关的诉讼,军事法庭只能聆讯和军人有关的诉讼等。司法管辖权亦和法院级别有关,例如上级法院可聆讯不服下级法院判决的上诉案件,反之则不可以。
| 此条目论述以部分区域为主,未必有普世通用的观点。 (2016年4月18日) |
维基百科中的法律相关内容
仅供参考,并
不能视作专业意见。如需获取法律相关的帮助或意见,请谘询所在
司法管辖区的法律从业人士。详见
法律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