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名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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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名论(英语:Nominalism),形而上学的观点之一,根源于古希腊柏拉图学派(见:柏拉图主义),经中古欧洲经院哲学家发展,长时间成为哲学探讨的主题。在哲学中,它是一种形而上学的争论,它讨论的是关于事物的概念(共相)与实在事物之间,存在的关系,与其出现的先后顺序。唯名论认为现实事物并没有普遍本质,只有实质的个体是存在的;共相非实存,而是代指事物性质的名称,故称“唯名”[1]。
唯名论的立场与唯实论相反,但因为基督教教义的影响,唯名论的发展略晚于唯实论。在唯名论之下,发展出两种版本的唯名论哲学。第一个立场认为不存在一个共相,只有一个一个分别的实存事物。第二个立场,又称概念论,则认为,共相是由实存事物所推导出来的,所以实存事物存在先于共相。但是,共相一旦被建立之后,它就是存在的。
在西方哲学史中,最早对唯名论概念进行讨论的哲学家,可以追溯到古希腊的柏拉图,其弟子亚里斯多德被认为是最早完成唯名论这个哲学体系的哲学家。中古欧洲最早提出唯名论的神学家是法国的洛色林。唯名论与唯实论的对立就是中古西方哲学史中的共相之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