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刑事法院
常設國際刑事法院 / 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国际刑事法院(英语:International Criminal Court,常缩写作:ICC或ICCt;法语:Cour Pénale Internationale)是一个位于荷兰海牙的政府间组织和国际法庭。它是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有管辖权起诉犯有灭绝种族罪、危害人类罪、战争罪和侵略罪的个人的常设国际法院。国际刑事法院不同于联合国主要机构中的国际法院,国际法院是联合国审理国家间争端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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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ick Facts 国际刑事法院International Criminal Court(英语)Cour pénale internationale(法语), 位置 ...
位置 | 荷兰海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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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语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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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语言[1] | |
成员国 | 123个成员国 |
领导人 | |
• 主席 | 西尔维亚·费尔南德斯·德古门迪 |
• 第一副主席 | 乔伊斯·阿洛赫 |
• 检察官 | 法都·班索达 |
成立 | |
• 罗马规约签署 | 1998年7月17日 |
• 开始生效 | 2002年7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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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刑事法院根据多边《罗马公约》于2002年成立,许多观察家认为它是走向正义的重要一步,也是国际法和人权的创新。然而,它面临着来自政府和民间社会团体的一些批评,包括对其管辖权的反对,对偏见、欧洲中心主义和种族主义的指控,对其案件选择和审判程序的公平性的质疑,以及对其有效性的怀疑。[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