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院规约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国际法院规约是联合国宪章的一部分。国际法院根据联合国宪章第十四章的规定运作。国际法院规约的章节包括: 第一章:法院的组织(第2至33条) 第二章:法院的管辖(第34条至第38条) 第三章:程序(第三十九至六十四条) 第四章:咨询意见(第65-68条) 第五章:修正(第69和70条) 根据第38.2条,如果双方同意,法院可以根据“公允及善良”原则裁判案件。
国际法院规约是联合国宪章的一部分。国际法院根据联合国宪章第十四章的规定运作。国际法院规约的章节包括: 第一章:法院的组织(第2至33条) 第二章:法院的管辖(第34条至第38条) 第三章:程序(第三十九至六十四条) 第四章:咨询意见(第65-68条) 第五章:修正(第69和70条) 根据第38.2条,如果双方同意,法院可以根据“公允及善良”原则裁判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