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耳其宪法
土耳其共和國的根本法律,於1982年11月7日被批准 / 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土耳其共和国宪法》(土耳其语:Türkiye Cumhuriyeti Anayasası)是土耳其共和国的根本法律。其规定如何组织政府,并列名国家行使主权的准则,以及国家应对公民所承担的义务。同时,也明定土耳其公民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现行的宪法于1982年11月7日被批准,因此也被称为1982年宪法,以取代先前的1961年宪法。从批准至今,此部宪法总共被修正了17次,其中有两次,即在2007年与2010年,是通过全民公投进行修正的。从总体上看,此部宪法全部共有177款条文,其中有113款经过了不同程度的修订。[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