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体系规划
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城镇体系规划(英语:urban system planning)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的一种重要形式,它旨在对一个特定的区域内合理进行城市的布局,合理配置区域基础设施,改善区域环境,确定不同层级城市的地位、性质和作用,协调城市之间的关系,以促进区域的合理发展。[1]
2019年5月28日,自然资源部发布《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到,“各地不再新编和报批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城市(镇)总体规划、海洋功能区划等。已批准的规划期至2020年后的省级国土规划、城镇体系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城市(镇)总体规划,以及原省级空间规划试点和市县‘多规合一’试点等,要按照新的规划编制要求,将既有规划成果融入新编制的同级国土空间规划中。”[2]自此,城镇体系规划作为中国大陆的规划种类之一被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