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之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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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之屠是指清朝顺治六年(1649年),清军在中国山西大同地区的一次大规模屠城事件[参1]。清代编纂的《云中郡志》、《大同府志》和《大同县志》对这场屠杀讳莫如深,但是从清初文人的作品及清初史料中仍能看出端倪[参2]。
由于清廷推行民族歧视和压迫政策[注1],当时汉人社会普遍具有反满情绪。晋、陕地区的反清复明运动最大的特色是当地百姓的广泛参与,上自文武高官、下至普通军民几乎都自愿地奋起反抗清廷,这正是清廷难于对付和下令屠城的主要原因。清军在镇压大同反清复明运动中不分青红皂白,滥杀无辜,表现的野蛮残酷令后人发指。清代官修史书虽然尽力遮盖真相,从一些档案和地方志里仍然可以窥见血迹斑斑的历史场面。大同城破以后,清军根据多尔衮的命令实行屠城,执行得相当彻底[参3]。大同和大同左卫两座城里的监狱关有重犯五名,由于“城破尽屠,无凭究拟”,人都杀光了,无法找到原告和证人,新任地方官只好提请销结案件[参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