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汉族主义
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大汉族主义,又称汉族沙文主义、大汉沙文主义,是中国共产党定义的一种汉民族主义的意识形态,为大民族主义的一种。大民族主义最初由苏俄领导人列宁提出,是列宁对大民族主义的论述,后被中国共产党定义为主张汉族历史、文化、血缘、正统性优越于其他族裔/民族。在政治上主张一切事务以汉族利益为优先、认为汉族重要性高于其他民族的民族主义。[1][2]按照马列主义、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阶段的官方主流看法,大汉族主义是一种大民族主义,在中国大陆主要被认为歧视、压迫、剥削汉族以外的民族;限制、剥夺其他民族在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的权利;强行改变少数民族的风俗、语言、服饰等;武装镇压其他民族的反抗。[3][4][5]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序言中描述:“在维护民族团结的斗争中,要反对大民族主义,主要是大汉族主义,也要反对地方民族主义。”[6] 1953年3月16日,中国共产党主席毛泽东曾写的《批判大汉族主义》一文批判有关思想[7]。亦有媒体认为近年来网络上出现的自称“皇汉”的一群人,也是大汉族主义的体现[8]。
有学者认为,有很多少数民族人士批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实行民族歧视,实行“大汉族主义”,但也有不少汉族人士批评政府实行反向的民族歧视(逆向民族主义)[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