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政府 (中华民国)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天津市政府是中华民国中后期天津市的最高行政机关,1930年,南京国民政府改天津特别市为天津市,天津市政府于当年7月成立,1937年8月1日,日本成立天津市治安维持会。1945年9月29日,天津光复,中华民国政府接收天津特别市政府,并改回天津市政府。 此条目没有列出任何参考或来源。 (2009年12月22日)
天津市政府是中华民国中后期天津市的最高行政机关,1930年,南京国民政府改天津特别市为天津市,天津市政府于当年7月成立,1937年8月1日,日本成立天津市治安维持会。1945年9月29日,天津光复,中华民国政府接收天津特别市政府,并改回天津市政府。 此条目没有列出任何参考或来源。 (2009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