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名
生物分類單元在世界上通用的科學名稱;在屬、種或其下分類級別以拉丁文書寫 / 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学名(scientific name)是生物学术语,即根据国际上制定的有关生物命名的法规,为每一种生物或者每个分类学上的生物群(例如:科群、属群),给予一个全世界通用的格式化拉丁文或拉丁化名称 [1][2]。
动物学名的起源于1758年瑞典博物学家林奈(Carl von Linné)的名著《自然系统》(Systema Naturae)第十版出版,林奈提倡给每种动物一个简化的拉丁文名称,由一字的属名与一字的种小名共同组成,这种二名式命名法系统随即被很多动物学家普遍采用[1]。根据此命名法所得的学名,称为双名或二名;而汉语界的共识是双名属于一种学名,即学名的含义更为广泛。
目前动物命名法规规定1758年1月1日为动物命名法规的起用时间,之前发表的命名则不予采用。唯一例外是同样采用二名法命名于1757年发表的克勒克著作《瑞典蜘蛛》(Aranei Svecici)[3]。
学名以外的名称均为俗名,因此并无所谓的“中文学名”,仅有汉语“普通名”与汉语“别名”[4]。生物都有各自的命名法规,如动物的命名受到《国际动物命名法规》的约束[5]。
理论上一种生物仅有一个有效的双名或学名,称为接受名,在世界范围内通用,以便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学者互相交流研讨,明确所指的是哪种生物。按照国际上对生物命名的法规,在同物异名的情况时(即同一物种被先后多次描述并命名,由此产生了多个学名),只有最早发表的学名是有效的,后发表的学名会被弃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