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洛克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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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洛克音乐指欧洲在文艺复兴之后开始兴起,且在古典主义音乐形成之前所流行的音乐类型,延续期间大约从1600年到1750年之间的150年[1]。
巴洛克(Baroque)词语来源说法不一。德国文学批评家认为,它来自西班牙语的"barrueco"和葡萄牙语的"barocco",法国文学批评家则说来自法语形容词"baroque",意指形态不够圆或不完美的珍珠,最初是建筑领域的术语,后逐渐用于艺术和音乐领域,然而义大利人却指出它源自逻辑学中用来形容三段论法的一个名词"barocco"。在艺术领域方面,巴洛克风格的特征是精致细腻的装饰以及华丽的风格,造成这种现象的主因,是因为巴洛克时期是贵族掌权的时代,富丽堂皇的宫廷里奢华的排场正是新的文化以及艺术的发展中心,而这个大环境的改变也直接影响到了音乐家的创作。十七、八世纪宫廷乐师所写的音乐作品,绝大部分是为上流社会的社交所需而做,为了炫燿贵族的权势以及财富,当时的宫廷音乐必定得呈现出炫耀的音乐以及不凡的气度,以营造愉悦气氛。[2]
巴洛克音乐的特点是极尽奢华,加入大量装饰性的音符。节奏强烈、短促而律动,旋律精致。复调音乐仍然占据主导地位,调性音乐取代了教会调式,同时主调音乐也在蓬勃发展。于是复音音乐的对位越来越明显。复调在J.S.巴赫时代发展到巅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