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条目介绍的是
日本已废除的城市行政区划制度。关于
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在1930年实行的度量衡制度,请见“
市制”。关于其他以“市制”命名的城市行政区划制度,请见“
市制 (消歧义)”。关于现代各国的城市行政区划制度,请见“
市”。
市制是自1888年(明治21年)制定,到1947年(昭和22年)地方自治法施行期间,日本对于市这一行政区划单位的定义,与日本的郡同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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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7年地方自治法实施后,市制被废除,各市改以前者为设立法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