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县 (交阯)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平原县,是明代交阯承宣布政使司下辖的一个县,治所约在今越南河江省中部的渭川县[1]。 境内有平原江,自云南归化长官司发源,东南流70馀里。达宣光。滩多恶石,不可通筏子[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