弼德院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弼德院,中国清朝中央机构之一,创设于1911年5月8日(宣统三年四月初十),是清朝末年为实行宪政而成立的“上备顾问,参议国务”的专职参议机构。为皇帝亲临顾问国务的地方,院内置院长、副院长各1人,顾问大臣32人,参议10人,秘书厅秘书长1人,初设院长为陆润庠,荣庆为副院长。
弼德院,中国清朝中央机构之一,创设于1911年5月8日(宣统三年四月初十),是清朝末年为实行宪政而成立的“上备顾问,参议国务”的专职参议机构。为皇帝亲临顾问国务的地方,院内置院长、副院长各1人,顾问大臣32人,参议10人,秘书厅秘书长1人,初设院长为陆润庠,荣庆为副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