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县 (清朝)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彰化县为台湾清治时期自1723年(雍正元年)至1895年(光绪二十一年)之间存在的一个行政区划,1893年时人口约262,000人。台湾日治时期原计画设置“台湾县彰化支厅”接管此行政区,但后来一度改为“台湾民政支部鹿港出张所”,后改“台中县鹿港支厅”。
彰化县为台湾清治时期自1723年(雍正元年)至1895年(光绪二十一年)之间存在的一个行政区划,1893年时人口约262,000人。台湾日治时期原计画设置“台湾县彰化支厅”接管此行政区,但后来一度改为“台湾民政支部鹿港出张所”,后改“台中县鹿港支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