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象与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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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象和具体(英语:Abstract and concrete)是这样一种分类,标志着一个术语描述的对象是否有物理上的指示物(英语:referent)。抽象对象(抽象客体,英语:abstract object)没有物理的实指,但是具体对象(具体客体,英语:concrete object)有。这两个术语在哲学和语义学上十分常用。抽象对象在英语里有时叫做abstracta,其单数形式是abstractum;相应的,具体对象在英语里叫做concreta,单数形式concretum。
抽象对象(也称抽象客体、抽象实体)是指这样一种对象,即并不在任何具体的时间或空间中存在(does not exist at any particular time or place),而是作为事物的一种类型存在,例如,一个idea,或者抽象化这个东西。[1] 这个术语,即抽象对象(英语:abstract object),据说是威拉德·范奥曼·蒯因发明的。[2]对于抽象客体的研究,叫做抽象客体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