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租院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收租院》位于四川省大邑县安仁镇。指以四川省大邑县地主刘文彩为原型,描绘(或捏造)当时地主盘剥农民的大型泥塑群雕。1965年6月,由四川美术学院雕塑系教师赵树桐、王官乙率应届毕业学生5人,和当地美工、民间艺人一道历时数月集体创作而成[a]。 大邑刘氏庄园博物馆展出收租院展览 Quick Facts 大邑地主庄园(包括泥塑收租院), 地点 ...大邑地主庄园(包括泥塑收租院)四川省重新确定公布的第一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地点四川省大邑县安仁镇编号123登录1980年7月7日Close 1980年7月7日作为大邑地主庄园的附属项目列为四川省重新确定公布的第一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
《收租院》位于四川省大邑县安仁镇。指以四川省大邑县地主刘文彩为原型,描绘(或捏造)当时地主盘剥农民的大型泥塑群雕。1965年6月,由四川美术学院雕塑系教师赵树桐、王官乙率应届毕业学生5人,和当地美工、民间艺人一道历时数月集体创作而成[a]。 大邑刘氏庄园博物馆展出收租院展览 Quick Facts 大邑地主庄园(包括泥塑收租院), 地点 ...大邑地主庄园(包括泥塑收租院)四川省重新确定公布的第一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地点四川省大邑县安仁镇编号123登录1980年7月7日Close 1980年7月7日作为大邑地主庄园的附属项目列为四川省重新确定公布的第一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