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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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官,又名阶官,不理事,仅以寓禄的官员,多为朝廷重官的酬佣。
散官原本指无担任固定职事的官员,如汉代已有散骑常侍一职,类似皇帝顾问官。隋代始置散官之职,初无文武之分。《隋书·百官志下》:“居曹有职务者为执事官,无职务者为散官。”后演变为表示官位等级的称号,会随著年资而晋升。又依照文、武官而分为文散官与武散官。《隋书·百官志下》:“开皇六年,吏部又别设朝议、通议、朝请、朝散、给事、承奉、儒林、文林八郎;武骑、屯骑、骁骑、游骑、飞骑、旅骑、云骑、羽骑八尉。其品则正六品以下,正九品以上。”宋朝时有寄禄官(寄禄),它是一种表示资历待遇的官称。例如某人的官街为吏部尚书、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吏部尚书是寄禄官,所任的实职是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元丰以后,寄禄官都改为阶官。[1]
散官名义上与官品一样分为三十阶,但实际上没有正一品,故只有二十九阶。明代散官分九等十八阶,有初授、陞授、加授、以历考为差。
散官阶级与可任的官职有关,例如:文散阶正七品上的官员,他就不太可能去就任从二品的尚书左仆射,较可能从事职官官品在正七品上左右的职司。
文武官员官职全衔由右列部份组成:〈散官位阶〉+〈职事官职〉+〈勋位〉(如果有授勋)+〈爵位〉(如果有封爵)。 举例:“唐〈光禄大夫〉行〈中书令修文馆大学士监国史〉〈上柱国〉〈郢国公〉宗楚客。”指宗楚客以本阶从二品光禄大夫任职较低阶职官正三品中书令,兼任修文馆大学士监修国史,授正二品上柱国勋,封爵郢国公。唐制,任低于本阶职事官曰“行”,任高于本阶职事官曰“守”,任与本阶平级职事官不加“行”、“守”[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