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艺术
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新媒体艺术指的是使用新媒体技术创作的作品,包含数位艺术、电脑图形、电脑动画、虚拟艺术(英语:Virtual_art)、网路艺术(英语:Internet_art)、互动艺术(英语:Interactive_art)、声音艺术、电玩游戏、机器人学、3D列印、赛博格艺术与生物艺术等。这个词的区别产生于它所产生的文化对象和社会活动,它可以被看作是与那些源于旧的视觉艺术(即传统绘画、雕塑等)相对立的。 这种对媒介的关注是很多当代艺术的重要特征,许多艺术院校与主要大学都开设了“新媒体” (New Media)[1]或“新流派”(New Genres)科系与学院,同时国际上也出现越来越多的此种以媒材区分的研究所。[2]
新媒体艺术往往涉及到艺术家与艺术观察者主题间的互动。然而,正如一些理论家和策展人所指出的,这种互动、社会交流、参与和转变的形式并不能将新媒体艺术区分开来,而是作为一个共同的基础,在其他当代艺术实践中具有相似之处[3] 。这些观点强调了与新兴技术平台同时出现的文化实践形式,并对关注技术媒体本身提出质疑。
新媒体艺术创作常以电信、大众媒体、和数位、科技等题材作为艺术作品的观念,实践范围从观念艺术到虚拟艺术(英语:Virtual_art),从行为表演到装置皆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