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厅(日语:新竹庁〔新竹廳〕/しんちくちょう Shinchiku chō */?)为台湾日治时期行政区划之一,设立于明治三十四年(1901年),至大正9年(1920年)9月改制为新竹州前共辖有新埔、树杞林、北埔、头份、南庄、苗栗、大湖、三叉河和通霄等9个支厅,共包含41区6街291庄[1]。
沿革
1901年11月11日,台湾总督府以办务署负责地方政务,而县及厅介于总督府与辨务署之间,造成行政事务上的欠缺灵活而废止“三县四厅”,设“二十厅”之行政单位,划分台北县为基隆、深坑、台北、新竹、桃园等五个厅级行政区,新竹厅下辖新埔、树杞林、北埔、头份、南庄等五支厅。同月26日,新竹厅设立1至22区[2]。1903年1月1日,新竹厅实施街庄整并[3] 。1904年3月9日,头份支厅废止并改为中港支厅[4];同年11月1日,22区整并为20区[5]。1905年9月1日,区名由数字改为地名[6]。
明治42年(1909年)10月25日,台湾的行政区划由原来之二十厅,废止合为十二厅,原苗栗厅大甲支厅并入台中厅,其馀地区并入新竹厅,辖区扩大后的新竹厅下辖北埔、树杞林、新埔、中港、南庄、苗栗、后龙、通霄、三叉河、大湖等10个支厅,而“出矿坑庄”、“石围墙庄”由三叉河支厅改隶苗栗支厅[7]。1912年12月1日,中港支厅厅舍迁到头份庄,中港支厅亦改称“头份支厅”[8]。1913年7月29日,台中厅大甲支厅的“鲤鱼潭庄”改隶三叉河支厅,并由苗栗三堡改为苗栗一堡[9]。1915年2月17日,后垅支厅并入苗栗支厅[10]。
1920年10月1日,时任台湾总督田健治郎为提高地方官的权限,废西部十厅,实施“五州二厅”制度,新竹厅与桃园厅(三角涌支厅除外)合并为新竹州,原新竹厅的范围设立新竹郡、竹东郡、竹南郡、苗栗郡、大湖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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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厅厅舍,1920年后作为新竹郡役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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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2年(明治三十五年)三月二十一日,新竹厅学校生徒联合运动会。在新竹城墙外空地举行的一场小学运动会中,来自新竹地区的十二所学校共同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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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1年新竹厅位置,北侧灰色与青绿色间的红色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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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9年新竹厅位置,北侧青绿色地区
行政区划
历届厅长
设施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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