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韩合并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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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韩合并条约(日语:韓国併合ニ関スル條約/かんこくへいごうにかんするじょうやく,朝鲜语:한일 병합 조약/韓日倂合條約),是大韩帝国内阁总理大臣李完用与大日本帝国代表寺内正毅于1910年8月22日签订的条约,将朝鲜半岛的主权割与日本,同月29日公告,大韩帝国正式覆灭,归日本统治。[1]
Quick Facts 类型, 条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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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ick Facts 朝鲜语名称, 谚文 ...
日韩合并条约 | |||||||
朝鲜语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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谚文 | 한일병합조약 한일합방조약 한일합방늑약 | ||||||
汉字 | 韓日倂合條約 韓日合邦條約 韓日合邦勒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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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语名称 | |||||||
汉字 | 日韓併合条約 韓国併合条約 韓国併合ニ関スル条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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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韩民国和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方面认为,该条约基于之前日本军逼宫情况下朝鲜高宗所签《乙巳条约》,故而两个条约“缔结时就是无效的条约”,签约时纯宗亦拒绝签名;日本则认为《日韩合并条约》符合当时的国际法。1945年8月15日,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昭和天皇发表接受《波茨坦公告》后,日本无条件投降,由同盟军占领朝鲜,日本失去对朝鲜半岛的实质统治权。1945年9月2日,日本签署《降伏文书》,结束对朝鲜半岛的统治,并于随后放弃主权。而合并条约之相关条款,后因1965年的《日韩基本条约》而失效。[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