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吏部尚书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明朝吏部尚书,常雅称为天官、冢宰、冢宰、太宰,为明朝六部中吏部的最高级长官,负责掌管官员的任免、封赏、考核等[1],正二品[2]。 14世纪中国的明朝吏部尚书,相当于当今西方各国的人事部长、人力资源部长,或中华民国五权宪法下的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局长与考试院铨叙部部长。 明朝吏部尚书中,既有蹇义、王直等一代名臣,亦有詹徽等谋权谄媚的官僚[3]。永乐迁都后,明朝设置南京六部,“南京吏部尚书”以及其他五尚书等职位,多为虚衔,多为参赞机务或养清望闲职之所,重要性已无关政体本身[4]。
明朝吏部尚书,常雅称为天官、冢宰、冢宰、太宰,为明朝六部中吏部的最高级长官,负责掌管官员的任免、封赏、考核等[1],正二品[2]。 14世纪中国的明朝吏部尚书,相当于当今西方各国的人事部长、人力资源部长,或中华民国五权宪法下的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局长与考试院铨叙部部长。 明朝吏部尚书中,既有蹇义、王直等一代名臣,亦有詹徽等谋权谄媚的官僚[3]。永乐迁都后,明朝设置南京六部,“南京吏部尚书”以及其他五尚书等职位,多为虚衔,多为参赞机务或养清望闲职之所,重要性已无关政体本身[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