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宗瑞性侵案,又称李宗瑞淫照事件,是一件涉及在台湾犯罪的性侵、妨害秘密之案件,于2012年7月首次被揭露。主要嫌犯为富少李宗瑞[1],被害人多达三十馀人。警方在李宗瑞居所搜出的性爱、裸体影片、照片表明,多数性侵被害人疑似遭下药无力气抵抗,并疑有知名女星受害[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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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宗瑞性侵案
(李宗瑞淫照事件)日期 | 2012年7月 (2012-07) - 2013年9月 (2013-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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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 中华民国台北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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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者 | 李宗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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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8月,李宗瑞逃亡并遭通缉,于同月23日投案。2013年9月,李宗瑞因刑法第225条乘机性交猥亵罪、第 315-1 条妨害秘密罪遭台北地方法院一审宣判有罪。此案件在台湾社会掀起震撼,并激起对夜店文化、媒体文化等的诸多讨论[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