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枪
步兵使用的制式长管枪械 / 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步枪,或称为步鎗、步铳、步兵铳[1],广义上是指设计给步兵使用的长管枪械,“步枪”或“步兵铳”的称呼主要是中文和日语专有。现今多指追求精准射击的后装线膛枪,即来复枪(英语:rifle)——泛指枪膛内壁锻有膛线、配有用于抵肩射击的枪托与较长枪管的单兵轻武器,且发射威力远大于手枪弹的步枪弹。
步枪的演进为:
- 滑膛枪(musket):大多为无膛线、前装式、发射球型弹丸,十八世纪时欧洲士兵使用的标准武装。
- 线膛枪(rifled musket):发射米尼弹,十九世纪中期的主流步枪,制造时是滑膛铳,之后再改造出膛线。后来也指从一开始就设计有线膛的前装火铳。
- 来复枪/线膛枪(rifle):早期是前膛枪,后期至今是后膛枪。至十九世纪出现了可以旋转稳定的米尼弹(Minié ball)之后,从制造时就锻有膛线的枪械才成为主流。
英文“rifle”一词来源于古法语的动词rifler(“刻划”,现代法语是érafler)和更早的古高地德语riffilôn,之后转化为中古英语的动词,意思是“(用工具)刮切出划痕”。线膛枪发明后因为当时的膛线制造工艺是钩切法,因此被称作“rifled gun”,之后简化为单独的名词“rifle”。
步枪的有效射程根据枪械种类和应用需求会在300米和1000米以上之间有所不同,可以配备瞄具、激光、手电、脚架等战术配件,也可装配刺刀进行近身格斗。有的步枪还可以发射枪榴弹和穿甲弹,具有一定的面杀伤和反装甲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