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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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强奸(英语:Statutory rape)是指一些英美法系司法区域下,任何人和未达最低合法性交年龄的人所进行的人类性行为[1]。虽然此一词语多半是指成年人和最低合法性交年龄的未成年人所进行的性行为[1],不过此一词语是通用的,而且很少国家会在法律用语中用到“法定强奸”这个词[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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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的司法体系会此一罪行给予不同的名称,例如性侵犯(sexual assault,简称SA)、强奸儿童(rape of a child,简称ROAC)、与未成年者的非法性行为(unlawful sex with a min,简称USWAM)[3]、与未成年人的肉体接触(carnal knowledge of a minor、简称CKOAM)、非法的肉体接触(unlawful carnal knowledge、简称UCK)[4]或是称为肉体接触(英语:Carnal knowledge)。
在法定强奸中一般是没外显的暴力或是威胁,不过在“法定强奸”上,法院的认知是未成年人受到胁迫,因为未成年人心智尚未成熟,在法律上无法同意发生性行为。
“法定强奸”一词一般是指成年人和已进入青春期、性成熟的未成年人进行的性行为。若是和青春期前的儿童进行的性行为,一般会称为儿童性虐待,可能是更严重的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