浸礼宗
新教基督教的教派 / 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浸礼宗[1][2](英语:Baptists),又称浸信宗,基督教新教主要宗派之一。起源时间有争议,一说起源于17世纪上半叶英国以及在荷兰的英国流亡者中。
浸信会反对给刚出生的婴儿行浸礼,主张只有明白得救真理的儿童和成年信徒方可受浸,且受浸者须全身浸入水中,称为“浸礼”,因此得名。浸信会主张独立自主、政教分离,反对国教和政府对地方教会的干涉。浸信会传入美国后,自1836年差派宣教士到中国。1845年,美国的浸信会分立为美南浸信会和美北浸礼会,尔后仍继续在世界各地宣教,美南浸信会国际传道部现在是基督教会最大的宣道差会。
浸礼宗的思想最主要来自16世纪欧洲的再洗礼派,但容许各种神学,教会中有力挺预定论的(如司布真),也有支持神爱世人的阿民念主义者;有时代派的支持者,也有盟约神学(Covenant Theology)的拥护者。
在教会治理上,浸信会采用会众制,各地方的浸信会教会都是独立、自主和自治,这也是浸信会的特色之一。各类型浸信教会联会(例如:世界浸信会联会、美加华人浸信会联会、美南浸信会联会、中华基督教浸信会联会等等),并不是管理各地方浸信会的组织,其目的在协调及推动共同事工,各地方浸信会教会自由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