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买加国会
牙买加立法机关 / 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牙买加议会(英语:Parliament of Jamaica)是牙买加的立法机构和内阁组成来源。实行两院制:众议院由民选产生,参议院由总督任命产生。
参议院共有21席,其中13人由牙买加总理推荐,8人由反对党推荐产生,这些人经过总督的任命而生效。
众议院目前有63席,分区民主选举产生,一般五年选举一次,获胜的最大党党魁出任总理并负责组建内阁。
国会建筑是位于首都金斯敦81 Duke大街的“金色之家”[1]。于1960年建成,并以牙买加著名的企业家、政治家George William Gordon(1820-1865)的名字命名[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