琉兰修好条约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琉兰修好条约》(荷兰语:Traktaat tusschen Nederlanden en Lioe-kioe)是琉球国与荷兰王国于1859年7月6日(清朝咸丰九年六月初七)签订的不平等条约。该条约的中文版正本无名称,后被日本政府命名为“琉球兰国间之条约”(琉球蘭国間ノ条約)。 Quick Facts 类型, 签署日 ...琉球兰国间之条约类型不平等条约签署日1859年7月6日失效日1879年4月4日签署者尚凤仪(向凤仪)、翁德裕(向德裕)尤利乌斯·亨德里克·范卡佩伦缔约方 琉球国 荷兰王国语言汉语、荷兰语收录于维基文库的条约原文《琉球兰国间之条约》Close
《琉兰修好条约》(荷兰语:Traktaat tusschen Nederlanden en Lioe-kioe)是琉球国与荷兰王国于1859年7月6日(清朝咸丰九年六月初七)签订的不平等条约。该条约的中文版正本无名称,后被日本政府命名为“琉球兰国间之条约”(琉球蘭国間ノ条約)。 Quick Facts 类型, 签署日 ...琉球兰国间之条约类型不平等条约签署日1859年7月6日失效日1879年4月4日签署者尚凤仪(向凤仪)、翁德裕(向德裕)尤利乌斯·亨德里克·范卡佩伦缔约方 琉球国 荷兰王国语言汉语、荷兰语收录于维基文库的条约原文《琉球兰国间之条约》Cl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