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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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英语:institution)或译建制、定制,根据塞缪尔·P·亨廷顿 (Samuel P. Huntington) 的说法,是“稳定的、(于所在社群被认定为)蕴含价值的、反复出现的行为模式。”[1] 制度可以指管理特定社群内一组个人行为的机制,并被确定为具有社会目的,透过调节支配生活行为的规则来超越个人和意图。[2] 根据 Geoffrey M. Hodgson 的说法,称制度是一种行为形式,是一种误导;相反,他指出,制度是“构建社会互动的综合规则系统”。[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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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一词经常适用于非正式制度,如习俗或对社会很重要的行为模式,也适用于由法律和习俗创建的特定正式制度,并在管理社会行为方面具有独特的永久性。初级或元机构是诸如家庭之类的机构,其范围足以涵盖其他机构。
制度塑造、稳定和指导个人、团体和社区的社会行为和行动,从而使互动中的其他参与者可以预期结果。它通常被理解为固定的社会机构,例如政府当局、法院和学校等。然而,在社会学上,这种结构可以更准确地描述为制度化的社会组织。[4]
今天常用的制度定义之一来自道格拉斯·诺斯(Douglass North),他将其描述为一个社会游戏的正式和非正式规则,它决定了政治、经济和社会互动的激励结构。[5]
制度是社会科学的主要研究对象,例如政治学、人类学、经济学和社会学(社会学被艾弥尔·涂尔干(Émile Durkheim)描述为“研究制度及其起源和功能的科学”)。[6] 制度也是法律的核心问题,是政治规则制定和执行的正式机制,也是历史学者的议题之一。
制度、制度建设及其结构的影响是多样而广泛的。为此,如社区和国家发展和成功的现代解释模型指出了长期、持续的制度框架条件的重要性,例如法律安全(低腐败率、有效的法院、合同和登记安全)或公共安全等。[7]
最终达成之协议和所做出之改变可能无法达成制度支持者期望之效果,甚至还可能产生其他意想不到之后果[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