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也纳条约法公约(英文简称VCLT)是有关国际条约的国际法条约,于1969年5月22日通过[2],1969年5月23日开放供国家签署[1]。该公约在1980年1月27日生效。[1]截至2010年11月,已有111个国家批准维也纳条约法公约[3],还没有批准的国家仍可能承认它具有约束力,因它已成为国际间的习惯法。
Quick Facts 签署日, 签署地点 ...
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签署国(浅绿色)和已批准(深绿色) |
签署日 | 1969年5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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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地点 | 奥地利维也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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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 | 1980年1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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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条件 | 由35个国家批准[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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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者 | 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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缔约方 | 111(截至2011年4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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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处 | 联合国秘书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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