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联邦参议员组别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美国参议员组别是根据美国宪法第一条第三款第二节而对参议员进行的组别划分。共有三个组别,每个组别有33或34位参议员组成。 参议员组别最初是于1789年5月由抽签决定的,但同一个州的两个席位需分属不同的组别。[1]而每当有一个新州加入联邦之后,便会通过掷硬币决定该州两个席位的组别归属,但需同时保证三组的席位数尽可能地接近。[2] 假如有51州加入,那么这个新州就一定在第1和2组,使其每一个组别都有34个。 参议员的资历与其组别无关。
美国参议员组别是根据美国宪法第一条第三款第二节而对参议员进行的组别划分。共有三个组别,每个组别有33或34位参议员组成。 参议员组别最初是于1789年5月由抽签决定的,但同一个州的两个席位需分属不同的组别。[1]而每当有一个新州加入联邦之后,便会通过掷硬币决定该州两个席位的组别归属,但需同时保证三组的席位数尽可能地接近。[2] 假如有51州加入,那么这个新州就一定在第1和2组,使其每一个组别都有34个。 参议员的资历与其组别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