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历史
歷史 / 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台湾历史[a],在文献记载以前,台湾早已有人类活动。在距今约45万至19万年前的旧石器时代早期,台湾与亚洲大陆连结的陆桥(今澎湖水道海域)有澎湖原人生存;距今3万年前的台东长滨文化是考古所知的台湾最古文化[1],较晚近的新石器时代则有南岛语族的考古遗迹[2]。台湾因地处南岛语族活动范围的最北边,也被认为是南岛民族在语言及遗传上可能的发源地[3],亦是分布区域的最北端[4]。
此条目序言章节可能需要重写。 (2020年9月19日) |
台湾历史、台湾历史年表 | |||||||||||
---|---|---|---|---|---|---|---|---|---|---|---|
史前时期 | |||||||||||
荷治 1624-1662 |
西治1626-1642 | 原住民政权及部落~1933 | |||||||||
明郑时期 1661-1683 |
|||||||||||
清治时期 1683-1895 |
|||||||||||
日治时期 1895-1945 |
|||||||||||
战后时期 1945 迄今 | |||||||||||
其他台湾系列 | |||||||||||
台湾主题首页 | |||||||||||
台湾的地理位置介于中国大陆、日本与东南亚间,可做为各国船只的停泊与货物的转运站。在17世纪,台湾中部曾有超越一般部落规模的大肚王国,而荷兰帝国及西班牙帝国则分别在台湾西南部及西北部殖民统治。之后,荷兰人将西班牙人驱逐,并统治台湾西部的大部分地区。1661年4月,郑成功率领两万五千大军及数百艘战舰围攻荷台首府热兰遮城,使荷兰在1662年2月1日签约投降,台湾进入明郑时期,汉人于此期间大量移民台湾。1683年,明郑郑克塽在清军攻台时向清将领施琅投降,台湾进入清治时期。[2]
1894年,大清与大日本帝国爆发甲午战争[5]。隔年,双方在马关签订《马关条约》,将台湾割让予日本,台湾进入日治时期[6]。
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战与中国抗日战争结束,日本战败。日本签署的《降伏文书》中接受同盟国的《波茨坦宣言》,并于其中接受《开罗宣言》之要求:将台湾、澎湖、满洲归还予中华民国[7]。1945年9月2日,盟军最高统帅麦克阿瑟元帅发布《一般命令第一号》,命令在中国(除满州)、台湾以及越南北纬十六度以北的日军向代表同盟国的蒋中正投降,并命令日本及其控制之军事及民间政权协助同盟国占领日本[b]及其控制地区[8]。蒋中正委派陈仪将军接受在台日军的投降后,随即宣布台湾光复[9][10]。美国和英国等同盟国则不同意中华民国片面宣布恢复对台湾的主权,并表示台湾主权之处理必须等到与日本签订和平条约时才能决定[11][12]。日本也表示,接受了《波茨坦宣言》和《开罗宣言》的《降伏文书》只具有休战协定的性质,不具有处分领土的性质[13],一直至1952年《旧金山和约》生效时,台湾才脱离日本[14],并表示日本在《旧金山和约》中只声明放弃台湾而未表明其归属,台湾的归属须在将来由同盟国决定[15]。
1949年4月中国人民解放军在国共内战中渡江,中华民国首都南京失守,同年12月7日,中华民国政府迁台[16]。1991年起,台湾与澎湖、金门、马祖四地公民自1991年起以选举决定全数中华民国国会议员席次;1996年起,直接选举产生中华民国总统。但认为中华民国在台湾不合法的人士则依据国际法主张中华民国政府并不能借由选举而在台湾就地合法[17]。不曾统治台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则声称拥有其主权。此外,台湾在国际法上的地位也是引发主权争议与台湾独立运动产生的原因[18]。
距离现今三百万至一万年的更新世冰河期期间,台湾曾数次与亚洲大陆本土相连。[19]当两地相连时,大陆的生物及古代人类可能来到台湾定居。 澎湖水道海域所捞获的旧石器时代早期澎湖原人的原始人类具备直立人的特征,生存于距今约45万至19万年前[20]。现代智人(包含矮黑人)主要来自七万年前出非洲的人群,与欧亚大陆旧石器时期早期人群,未必具有直接的关系。 目前台湾已知最早的现代智人,是在台南市左镇区一带挖掘出的原始人类骨骸,被称为左镇人。但目前在左镇地区尚未发现相对应的文化。[21]左镇人化石过去曾被判定年代距今约2万至3万年,使其有“台湾最古老人类”的称号。根据2015年重新检定结果,判定其属于新石器时代晚期的现代人(智人种),其年代测定距今3,000年。[22][23][24]
另外,根据“台湾血液之母”林妈利教授关于台湾人血液成分之研究,台湾原住民族的祖先是在1万5000年前冰河时期结束之前,从东南亚岛屿等地迁徙至台湾。[25][26]但根据其他学者的研究,检测过基因的考古样本,仅能证明至少在距今三千年前,台湾原住民的主要祖先已抵达台湾。[27]且东南亚至今没有任何一例五千年以前以前的考古样本,检测出南岛基因。南岛基因在东南亚,仅出现于距今四千年以内的考古样本。反而是中国大陆东南沿海,福建沿海有检测出距今万年前的奇和洞遗址,四五千年前的昙石山遗址,在遗传上与南岛人群都有密切关系。[28]
而台湾更早以前的考古遗址,仍不曾有过基因检测的样本。此外,在台湾原住民的传说中,如赛夏族的矮灵祭或排湾族的,有些故事描述可能是关于矮黑人(尼格利陀人),[29][30] 尼格利陀人(矮黑人)已被证实存在于菲律宾与马来半岛,与东南亚狩猎采集时代的和平文化有密切关系,但是在台湾境内,迄今尚无测过基因的矮黑人相关考古证据。[31]
在挖掘数处考古遗址后得知,台湾在旧石器时代晚期(50,000年前-10,000年前),就已经开始有人类居住[32]。以现有的证据而言,目前台湾最早的文化为长滨文化(以台东县长滨乡的八仙洞遗址最具代表性),挖出了大量的粗制石器及骨角器[33]。从日月潭的孢粉分析显示,从11000年前到4200年前止,就有大量的烧山林开垦的痕迹,这一期有大量种植稻米的遗迹[34]。虽然长滨文化与现今中国南方的文化有某种程度的相似性,然而以目前的考古学证据而言,尚不能确定台湾的旧石器时代文化是哪一种族群的人类所留下的。
台湾新石器时代及金属器时代的文化与旧石器时代文化关联性不高,较著名者有新北市八里区的大坌坑文化及十三行文化、台北盆地的圆山文化及植物园文化、台东县的卑南文化等遗址。其中部分遗址中曾出土来自中国的钱币等物品,说明部分文化可能与台湾以外地区有所接触[35]。目前已能确定新石器时代(始于纪元前5,000年)以来的史前文化,是台湾南岛语系民族所遗留[35]。
日本学者移川子之藏曾表示:“今日在台湾被视为原住民的诸民族之间,不乏证明存在更早期先住民族的口头传承。自史前时代起,在本岛即有近20种的先住民族。”[36]此外,也有部分文化可能是今日原住民的祖先,例如十三行文化人可能是凯达格兰族的祖先,不过目前的考古证据还不能完全确定台湾原住民与新石器时代文化间的对应关系。
台湾原住民族的呈现多元而复杂,中华民国接续日治时期研究分类当作官方认定的族群有:泰雅族、赛夏族、卑南族、阿美族、排湾族、布农族、邹族、鲁凯族和达悟族等9族[37]。21世纪后,新增认定族群有:邵族、噶玛兰族、太鲁阁族、撒奇莱雅族、赛德克族、拉阿鲁哇族、卡那卡那富族等7族,此等7族今日多居住在山地与东海岸纵谷,其文化特色至今大抵尚清晰可辨[37]。
除了官方认定的族群之外尚有:凯达格兰族、道卡斯族、巴宰族、巴布拉族、猫雾捒族、洪雅族、西拉雅族以及猴猴族8族不等,主要出自于传统所谓的平埔族群[38]。台湾原住民族过去没有文字,因此只能借由外来者撰写之古籍记载及考古证据来推断原住民族的早期历史,其中重要的历史文献包括《新港文书》、《东番记》、《萧垅城记》[39]等。
台湾与古中国的政治联系情况,学者间有不同解读[来源请求],但清康熙23年(1684年)以后被纳入大清帝国版图是无争议的[40]。在康熙之前,这个后来名为台湾的岛屿有数十个到数百个原住民族各部落林立,十七世纪后有荷兰和西班牙殖民统治部分的地区,古代中国最早将台湾纳入版图并实际统治系南明时期的明郑东宁国政权,而在清朝时期康熙将台湾纳入版图前,台湾从未被视为中国领土[41]。此处所说之台湾不包括澎湖群岛。
中国古代史书,包括《三国志·吴志》、《隋书·流求传》及《文献通考》中,被认为有疑似台湾的记载出现。例如《隋书·流求传》记载:“流求国在海中,当建安郡东,水行五日而至[42]。”中华人民共和国及部分学者主张这是台湾与中国大陆早期联系的证据[43],不过部分台湾学者不认可其中的某些观点,他们认为史书所记载的是琉球群岛[44]。
室町时代以来,日本人开始以高砂、高砂国、高山国称呼台湾。安土桃山时代文禄2年(1593年),丰臣秀吉派遣使者原田孙七郎谕令高山国纳贡,但是因使者找不到可传递文书给高山国的人而无功而返[45]。江户时代庆长14年(1609年),德川家康任命有马晴信晓谕土番纳贡。元和2年(1616年),德川家康任命长崎代官村山等安征服台湾,等安以次子村山秋安率领2、3千人征台,为规模最大的一次,但因遭遇风灾无功而返。[46]宽永18年(1641年),锁国制度完成,交流渐次减少。不过在明郑时期,台湾与锁国时期的日本仍保持相当的贸易和政治往来,台日双方的贸易量在1665年到1672年达到高峰[47][48]。请参见日本乞师。
政权 | 类型 | 别称 | 统治范围 | 起迄 | 统治者 | 代数 | 主体民族 | 记载 |
---|---|---|---|---|---|---|---|---|
流求国?[49] | 王国 | 不详 | ?-610年 | 欢斯渴刺兜 | 不详 | 疑似巴宰族或琉球族 | 隋书列传 | |
淡水国 | 酋邦 | 北台湾 | 不详 | 不详 | 不详 | 凯达格兰族 | 马尼拉手稿[50] | |
鸡笼国 | 酋邦 | 北台湾 | 不详 | 不详 | 不详 | 凯达格兰族 | 马尼拉手稿[50] | |
大肚王国 | 酋邦 | 米达克 | 中台湾 | 不详 | 白昼之王 | 不详 | 拍瀑拉族 | 甘为霖《福尔摩莎地志》[51] |
蛤仔兰 | 酋邦[52]:84 | 卡贝兰湾、噶玛兰 | 北台湾 | 不详 | 不详 | 不详 | 噶玛兰族 | 甘为霖《福尔摩莎地志》[51] |
大龟文 | 酋邦 | 塔卡波德 | 南台湾 | 不详 | 不详 | 不详 | 排湾族 | 甘为霖《福尔摩莎地志》[51] |
斯卡罗 | 酋邦 | 琅𤩝十八社 | 南台湾 | 不详 | 不详 | 不详 | 排湾族 | 甘为霖《福尔摩莎地志》[51] |
大肚王国是一松散的部落联盟,在1645年左右所统辖的范围主要是今日大肚溪流域,大约是大甲溪北岸的台中市后里之南至乌溪(大肚溪)流域。荷兰在1638年知道大肚王国为是统治了台湾中部原住民族的政权。是由27个村社[c]的巴布拉族与猫雾捒族、巴则海族、洪雅族、道卡斯族所组成的一超部落王国,共主称为“大肚王”[53][54],在鼎盛时期的领域范围南端约到鹿港,北方则在大甲溪流域。该王国在1644年荷兰人武力入侵后降服,1645年4月荷兰人召开南部的地方会议,大肚王国的甘仔辖·阿拉米跟荷兰东印度公司订约,表示臣服,不过直到1662年荷兰人离开台湾为止,大肚王国都维持半独立状态。[55]
大肚王国虽对荷兰东印度公司友善,但从未归顺郑氏王朝,甚至顽强抵抗郑军,导致郑成功等人认为他们受到荷兰的煽动。1661年郑成功取得部分台湾统治权。由于实施“兵农合一”政策,派遣郑军分赴各地屯垦,侵害到原住民族的活动空间,导致郑氏王朝和大肚王国发生数次武装冲突。
郑氏政权灭亡后,1722年(康熙六十一年),出任巡台御史的黄叔璥在其《台海使槎录》一书中记载:“大肚山形,远望如百雉高城,昔有番长名大眉。”虽寥寥数语,却说明17世纪的台湾中部确实有一个超部落的王国。1731年(雍正九年),清廷官吏对原住民族指派劳役过多,引起原住民族群起反抗,发生大甲西社抗清事件,翌年遭镇压,各族人陆续逃离原居地,迁往埔里[d]一带,大肚王国终告瓦解。
台湾的信史则大约从1624年荷兰东印度公司展开统治开始[2]。目前有明确文献记载且能考证时间点者,最早可上溯至1582年7月两位西班牙人神父与一位葡萄牙人耶稣会士因风搁浅台湾75天时所写的三篇文字记录[56]。
15、16世纪,欧洲国家对外扩张势力,开辟往东亚的新航路,发现美洲新大陆,缩短了亚洲与欧洲的航行距离,世界从此进入大航海时代[6]。在海权争霸国际环境下,台湾进入历史时代。17世纪初,除了一些零星的琉球人、汉人、海盗游走进出于台湾之外,西方重商主义国家也开始注意台湾。此时远东海面已成为欧洲三国角逐的形势:租得澳门的葡萄牙、殖民菲律宾吕宋岛的西班牙、据有爪哇的荷兰,在远东海面展开商业和殖民的竞争[57]。
荷兰人在远东的商业目的原以明朝为重要对象,但因受制于葡萄牙人的竞争和明帝国的抵制,荷兰人只好转向澎湖,先后在1604年、1622年两度进占澎湖[58]。但因澎湖为大明帝国领土,所以明政府亦两度派兵驱离荷兰人。1604年沈有容出兵澎湖驱逐荷兰人,历经8个月不分胜负,荷兰终而议和。在议和订约中,明政府要求荷兰退出澎湖,如果退出澎湖,去占领对面的“化外之岛”台湾,明政府则无异议。经此议和,荷兰人遂在1624年进入南台湾,建“奥伦治城”,后又改建为热兰遮城。后因郭怀一事件,于1653年建普罗民遮城[58]。
荷兰人统治台湾的第3年(1626年),西班牙也自菲律宾马尼拉派兵占领台湾北部[59]。他们先后占据鸡笼、沪尾一带,并建造圣多明哥城,与南部的荷兰人展开殖民与商业竞争,但情况不佳[59]。此外,西班牙统治者在金山、三貂角(San Diego)等地都建有天主教教堂,试图向原住民传教[59]。西班牙神父也研究原住民语言,著有《台湾岛淡水语词汇》(西班牙语:Vocabulario de la lengua de los Indios Tanchui en la Isla Hermosa)。1642年荷兰人赶走西班牙人,占领了二城[60]。
荷兰统治台湾前后共约38年。其极盛时(1650年)的统治范围包括嘉南平原为主的地区,北部的西班牙殖民地二城和以及今台东沿海一带。荷兰人对原住民族(福尔摩沙人)采取安抚、镇压、教化兼施的方式治理,采行“地方会议”(Landdag)制,从各村选出长老,每年集会以宣导荷兰当局时政措施,地方会议分北路、南路、淡水和卑南四区,长老须向荷兰当局宣誓效忠,拥有荷兰当局授予的藤杖后在社内行使司法权。荷兰人还广泛宣传基督新教的加尔文教派,在传教同时推广文教工作,新港文书是为其范例之一[61]。
当时,移居台湾的汉人也已有一定数量,也有部分汉人被招募来台开垦。汉人在很多方面扮演辅助荷兰人统治的角色,包括担任“社商”(包税商)等[e]荷兰东印度公司利用竞标方式将某社的商业交易权外包给出价最高者,并且分四季向社商收税,藉以增加财政收入,称为“贌社”[62]。但因为赋税沉重、人民无土地所有权,田地均为王田,归荷兰国王所有,导致部分台湾人民对荷兰统治者时有不满。1652年,因甘蔗减产与人头税加重,爆发了郭怀一事件[2]。此外,1629年与1636年也分别发生麻豆溪事件与萧垄事件两次大型的福尔摩沙人原住民族反抗活动。
经济方面,荷兰人引进了许多新物种,包括芒果、释迦、甘蓝菜、大豆、胡椒、菠萝蜜、吕宋烟草、豌豆、蕃茄等等,同时也引进了黄牛[63]。当时荷兰人所使用的土地面积单位“摩尔亨”(Morgen),相当于“甲”[f],一直沿用至今。此外,荷兰人在台湾发展贸易,并以台湾作为转口站,台湾成为明朝、日本、南洋、欧洲等地的货物集散中心[64]。此时的台湾已跃入以出口贸易为导向的海洋贸易体系,有别于传统中国自给自足的封建式小农经济。不过,荷兰人在台湾的统治毕竟是剥削式的统治,1650年左右,荷属东印度公司在台湾的每年净收入约40亿荷币(约4吨黄金)[64]。
1644年,李自成的大顺农民军和满族八旗军先后攻占明朝首都北京,明朝部分遗臣在中国南方先后拥立几位宗室为帝,组织流亡政府,继续抗清,是谓南明。郑成功就是当时抗清的一股强大势力。郑氏于1658年至1659年出兵金陵失败后,决定转进其父郑芝龙、颜思齐等武装海商曾经略之台湾。1661年,郑成功率领军队约25,000人先抵澎湖,然后进入台湾,迅速攻占各地,展开对荷兰人之热兰遮城的进攻,终在翌年攻下热兰遮城,击败了台湾荷兰东印度公司政权,占领了南台湾建立台湾史上第一个汉人政权[6]。
郑成功占领后,改台湾为东都明京。1662年,在得知永历帝死于昆明后,郑经改东都为“东宁”。此后,郑成功祖孙三世始终皆以“大明延平王”的郡王爵位,并沿用桂王登基后的永历年号,礼遇众多明朝宗室。占领台湾之初,郑成功设立京畿承天府,并以新港溪[g]为界,北路为天兴县[h]、南路为万年县[i]。郑成功由于岛内粮食不足,郑氏军队各营各镇部队,分批在嘉南平原、屏东平原上屯田开垦,故该地区留下带有“营”、“镇”、“劲”、“协”等称号的地名(例如左营、前镇、柳营等),延用至今[65]。
1662年,三十九岁的郑成功病逝之后,因乱伦而被罢黜的王世子郑经从思明州率军返回东宁,打败了叔父郑袭,由于无法再得到明朝皇帝的敕令,于是自行嗣延平王位及大明招讨大将军之职。郑经稍后将所有留守厦门的郑氏残存势力撤到台湾,将天兴、万年二县设为州。与郑经有密切政经往来的英国东印度公司以“台湾国王”(The King of Tyawan)作为其外交称谓[66]。
在参军陈永华的辅佐下,郑经经营与英国、日本及东南亚的贸易,并取得武器弹药的补给。主要的出口品是蔗糖。英国东印度公司也一度在台设立商馆,但经营并不理想[66]。此外,郑氏政权也有计划的在台湾植入汉文化,郑经在陈永华的建议下,于1665年在台南建先师圣庙,设国子监,是为汉文化的“全台首学”[67]。沈光文则成立了台湾最早的诗社“东吟社”[68]。
1669年郑经以比照李氏朝鲜事例、世守台湾、称臣朝贡等条件和大清谈判,因大清坚持郑氏须剃发易服,谈判破局[69]。1674年耿精忠、尚可喜、吴三桂等发动三藩之乱。郑经率兵响应,渡海攻打大清治下的福建与广东,夺下泉、漳、汀、潮、惠数州府。1680年,郑经海战失利,弃守闽粤,撤兵回台[68]。翌年,郑经去世,郑氏政权兵变,要员冯锡范弑监国世子郑克𡒉,立其弟郑克塽,国政日劣,人心涣散。1683年,由明郑投奔大清的施琅率军攻台,海战失利,郑克塽向大清投降,结束郑氏三代在台23年的统治[68]。
从荷兰治台时期所引进的西方生产方式、生产项目加上台湾得天独厚的气候,稻米一年二熟、三熟。台湾又盛产蔗糖及茶;在水产有乌鱼,每年所生产的乌鱼子是世界名产,全世界仅有俄罗斯所生产的鱼子酱可与比拟;在矿产上又有金、煤、硫磺等;在林产上有极为高贵的桧木木材及樟脑,故在经济上有极重大的利益存在。大清虽领有台湾,但刚开始对台湾并无强烈的领土野心。部分官吏认为“台湾仅弹丸之地,得之无所加,不得无所损”,倒不如“徙其人而空其地”,因此皇帝有意放弃台湾,后因率兵攻台的将领施琅力争,才将台湾并入大清帝国之版图[70]。清治初期,与福建厦门合署台厦道,道署下设一府三县,即台湾府、诸罗县、台湾县、凤山县,隶属于福建省[71]。但是,自从朱一贵事件后,清政府于雍正元年(1723年)不但将台湾与厦门分署,从台厦道升格为台湾道,又在诸罗县北部增设淡水厅与彰化县[72]。雍正五年(1727年),正式于台南运作的台湾道行政区划之下,除既有一府四县一厅外又于澎湖群岛增设澎湖厅[71]。嘉庆十七年(1812年),在宜兰地区增设噶玛兰厅[71]。
大清统治台湾共计212年(1683年—1895年),尽管其最后并未放弃台湾,但早期对台湾仍采取“为防台而治台”的消极态度,为节省行政、治安成本限制人口成长,规定官吏不得携家带眷;驻军采班兵制[73],三年轮调换班,家眷不得随军来台。根据“台湾编查流寓令”中有关渡台限制有三:一、渡行台湾者必须事先取得许可,密航者处以惩罚。二、渡行台湾者不得携眷,已渡台者亦不得接取家族。三、广东屡成海盗渊薮,因积习未改,其住民不许渡台(即渡台禁令,因为粤东人在中国屡次帮助郑军对抗清军)[74]。严禁闽粤汉人无照移民台湾,且不准携带家眷;但闽粤人民因山多田少,资源有限,乃不断涌入。他们或正式持有垦照入台,或买通船头偷渡,冒“黑水沟”之险前往台湾。
禁渡措施对台湾的社会产生巨大影响,数次强制非法移居台湾者返回原户籍地;由于禁带家眷,导致台湾男女人口比例失衡,因此不少汉人男子娶平埔族女子为妻,造成平埔族人口减少;并产生童养媳等问题。大量无业的单身男子(被称作罗汉脚)游手好闲,亦因公权力不彰,社会由豪强门阀把持,汉人移民多轻视官府与法令,使社会治安败坏,械斗频传。直到1874年牡丹社事件后,福建船政大臣沈葆桢才奏请解除该禁令[75]。
定居来台的汉人,著重于土地开垦和水利建设。土地开发的区域呈现为“由南而北,先西后东”的顺序。今日台湾尚有大量带有“股”、“份”、“结”的地名,如五股、头份、五结等,显示当时已有垦户股份或结首制的形式来开发土地[76]。为了提高农作物收成,开始兴修大量水利设施,著名的如位于今彰化县的八堡圳、今台北市的瑠公圳、今高雄市的曹公圳等。农业生产的主要作物则以稻米和甘蔗为主[77]。同时,经济的发展伴随了港口与商贸的兴起,随著贸易量的发展,在台湾府城之后,又有鹿港、艋舺等口岸发展兴起,有“一府二鹿三艋舺”的说法。
由于台湾官府社会掌控力较低,仰赖土豪协调地方,在大清统治台湾的两百多年间,台湾民变迭起。班兵制度三年轮调,兵员素质低而扰民[78];清政府的政策无法有效约束台湾移垦社会的发展,部分台湾民众乃因之起而反抗,发生反抗事件,较大规模者有70多次。“三年一小反,五年一大乱”的俗谚乃形容清领二百多年,台湾社会动乱频繁的情况[79]。其中最著名的大规模民变有朱一贵事件、林爽文事件和戴潮春事件等。除了反清变乱之外,各族群内部也经常发生分类械斗,其中既有不同族群间的(如顶下郊拼、闽粤械斗、漳泉械斗)、不同姓氏间的(如同治年间竹堑北门的苏黄二姓械斗)、职业团体间的械斗和因商业利益而起的械斗等[80]。
清政府将原住民分为“生番”(以高山族为主)和“熟番”(以平埔族为主)两类,其中对生番采取封山隔绝政策,划定“土牛沟”为界,严禁汉人越山开垦以避免番汉冲突,而熟番和汉人之间常因土地问题冲突,不少平埔族的土地被汉人违反禁令用欺骗或抢占等方式占有[81]。部分平埔族因此开始进行大迁徙,进入兰阳平原、埔里盆地、东部山区,或则日益汉化。
清廷对台湾的消极态度一直要到19世纪中叶才改变,其原因是由于国际环境的改变。第一次鸦片战争后,欧洲势力冲击著清帝国统治下的台湾。第二次鸦片战争后,清政府同意让台湾开港通商(安平、淡水),不久又开放打狗[j]和鸡笼[k]二港。此后,台湾的对外贸易相当热络,台湾盛产的茶、蔗糖和樟脑大量出口,这增加了就业机会与政府税收,一些新的城市也纷纷兴起[82];同时也导致原住民族被迫东迁、客家人地位上升、买办兴起与水土环境被破坏等社会和环境影响。
西方文化伴随著台湾开港再次传入台湾。在西方各教派中,以基督教的长老教会影响为最大,著名的来台传教士有马雅各、马偕、甘为霖、巴克礼等[83]。同时,各国的势力也纷纷进入台湾,1867年(同治六年),发生了罗发号事件,十几名美国船员在恒春一带被原住民族杀害[84]。最后美国驻厦门领事李仙得与恒春半岛十八社首领签订了《船难救助条约》,这等于否定了清政府在番地的管辖权,为其后大日本帝国出兵台湾提供了理由[84]。
1871年,54名琉球人因台风而漂流到恒春半岛,被原住民族所杀。日本派代表要求清政府处理,而清政府以“生番系我化外之民”[85]为由拒绝,结果在1874年(同治十三年),大日本帝国派兵攻打台湾南部牡丹社的原住民,是为牡丹社事件。之后清政府照会日方,要求日本撤军,并承认此行动乃“保民义举”,日方认为这等于放弃对琉球王国的宗主权,而清廷则认为“保民义举”是指日方提出的受害渔民中有4人为小田县人。[l]同时自此以后,为因应国际局势的变化,清政府于是积极拟定经营台湾的方针。 1884年10月,中法战争时,法国海军将领孤拔也曾占领基隆,进攻淡水,并下令封锁台湾[86]。
1875年,沈葆桢以大清帝国钦差大臣身份再度抵台,尽管他在台湾仅停留不足一年,却对台湾近代化有所建树。他推行开山抚番的政策,下令开北、中、南三路通往后山,鼓励汉人入山开垦,至此台湾东部才逐渐纳入大清帝国的领土,但在以武力开拓东部的过程中,也杀害了不少原住民族[87]。此外废除渡台禁令,积极推动近代化建设,如机器采煤;在安平建新式炮台亿载金城等。沈葆桢数度奏请调整台湾行政区划。次年增设台北府、恒春县、埔里社厅、新竹县、淡水县、基隆厅,并改噶玛兰厅为宜兰县、诸罗县为嘉义县及增设卑南厅,全台至此共被分为二府八县四厅[75]。之后经营台湾的是福建巡抚丁日昌,他继承了沈葆祯的现代化政策,修建了台湾最早的电报线。
光绪七年(1881)八月刘璈任职分巡台湾道,即台湾实际统治者。1883年,中法战争爆发。刘璈率军积极抗战,创下硕果累累。[88]。连横在其所著的《台湾通史》中亦称他为“有经国之才”的能吏“[89]。为冒领功名,击其政敌,刘铭传诬告刘璈十八款。[90]
1885年,中法战争结束后,清政府感到了台湾的重要性,提升台湾的行政层级,将隶属于福建省将近两百年的台湾独立出来,改设为行省,并任刘铭传为首任台湾巡抚。伴随台湾建省,行政区划再次调整,全台从南到北分为三府(台南府、台湾府、台北府)、一州(台东直隶州)、十一县(淡水、新竹、苗栗、台湾、彰化、云林、嘉义、安平、凤山、恒春、宜兰)、三厅(基隆、澎湖、埔里社)[71]。刘铭传在台湾积极实施建设,在1891年有了大清帝国第一条官办客运铁路(基隆—新竹),南北普设可通福州的电报线,同时也设立邮政与新式学堂,台北城的街头亮起了路灯。在刘铭传的积极治理下,台湾成为当时大清帝国近代化程度最高的行省[91]。其后的台湾巡抚邵友濂、唐景崧也继承了其政策方针,不过由于经费紧缩,建设步伐相对放缓。但是,台湾建省还不到十年,由于甲午战争(1894年-1895年)失败,清廷被迫与日本签订《马关条约》。清领后期的樟脑为台湾特产,是合成塑胶的原料,19世纪后期国际需求量大增,使台湾产量曾达到世界第一。
甲午战争后,大清国钦差大臣李鸿章代表清廷割让台湾给大日本帝国。清政府将台湾割让给日本的决定,在许多台湾住民中引起不满,时称“绅民奔走相告,聚哭于市”,希望清政府改变态度。1895年5月25日,台湾人民宣布脱离大清国成立“台湾民主国”,推举原巡抚唐景崧为大总统、刘永福为大将军、李秉瑞为军务大臣。同时,台湾民主国制定“蓝地黄虎旗”为国旗、刻有“台湾民主国宝印”文字的国玺、并以“永清”为年号。发表《台湾民主国独立宣言》,向各国通告建国宗旨,希望能借此引发国际干涉,使台湾免于被日本统治。[92]台湾民主国于台北成立当天,下著细雨,当时已有雨伞和人力车,外头还放著鞭炮,许多富商也来参与总统就职大典。[93]
1895年5月29日,日军在基隆附近的澳底登陆时并未受到强烈的抵抗,接著攻打瑞芳时有个小型的接触战。日军于6月3日攻占基隆时扼守狮球岭炮台的清军已撤走,因此很容易便推进到汐止(水返脚)扎营,准备进入台北城。根据台湾大学历史系副教授的吴密察的研究,此时的台北城已陷入无政府混乱状态,因为唐景崧等满清官员已于6月4日争先恐后仓皇逃回中国,留下来的清军纪律很差。传统的军人,就是穿著军服的强盗、穿了制服的土匪。这样的军队在主帅相继遁逃后就很容易变成乱民,这些清军军队丁溃散后四处劫掠、遍地积尸。治安败坏,台北人心惶惶,台北民众闭隘闸以守御自保。所以当时在大稻埕的外国人就打电报到日本部队,要求日本军队赶快进入台北城;台北城内的有钱仕绅富商们也希望日军能及早进城维持社会秩序[94]。虽然他们不知道日军是好是坏,但那时台北城的清军已成了人人畏惧的乱民强盗[95]。留守士人绅商乃集议请日军进城,以保全居民生命财产,并先后派辜显荣与外籍人士代表等赴基隆见日本人并一路引领日军进台北城。日军于6月7日未发一弹即顺利进城。日军入城后即布告安民。17日,台湾总督桦山资纪举行“始政式”。日军在进台北城时没受到什么抵抗;渡过淡水河向南方推进不久,在三峡、在大溪都受到了真正的抵抗。[96][97][98]
6月下旬,台湾民主国馀部在台南拥立大将军刘永福为第二任大总统。为筹措经费,刘永福曾发行纸币、邮票等。有些学者将刘永福在台南所建的政权称之为“台南共和”(Tainan Republic)[99]或“第二共和”(Second Republic)[100]。此后三个月,台湾民主国和日军发生不少规模不小的血战,例如八卦山之役。但到了10月下旬,刘永福也弃守逃亡,日军占领台南,结束台湾民主国184天的历史[101]。
台湾民主国瓦解后,日本基本上已控制台湾西半部,但各地仍常有抗日事件。早期著名的抗日领袖有简大狮、柯铁虎、林少猫等。之后的重要抗日事件有1907年发生的北埔事件、1912年的林圯埔事件,1913年的东势角事件、苗栗事件、1915年余清芳领导的西来庵事件与1930年莫那·鲁道领导的雾社事件等[102]。后期的抗日运动除西来庵事件外普遍规模较小,且在密谋阶段就被剿杀。因死伤惨烈,转变为社会政治运动。其中原住民族的抗日行动有以莫那鲁道为首的雾社事件。也有日军主动出击剿灭原住民的战争,如太鲁阁战争。
1896年,日本公布《六三法》,授权台湾总督得颁布具有法律效力之命令[103]。早期总督都是武官,权力极大,融行政、立法、司法、军事权于一人。前三任台湾总督桦山资纪、桂太郎、乃木希典的任期都不长;第四任总督儿玉源太郎的任期则长达8年,但实际治理台湾的是民政长官后藤新平[104]。基于“生物学原则”,后藤新平借用了源自中国的保甲制度并加以重新制定,并且在儿玉源太郎任总督时,废除由前任总督乃木希典所颁布的三段警备制,将全台纳入警察管辖[104]。通过特别法,日本以警察政治控制社会,台湾人没有平等的参政权,在日治初期的现代化教育程度也远低于在台湾的日本人,日后逐年普及,但教育制度上与日本人相比仍不平等[105]。
在公共事业方面,日本在台湾建立详细的户政与地政档案、统一度量衡、设立台湾银行、日台同步币制,以及大兴电信事业[104]。至1919年,全台已有7,146支电话与6条电报线。交通方面,1908年西部纵贯线铁路(基隆-高雄)通车,同时基隆港和高雄港也被加以修建。农业上推动绿色革命,使台湾成为“米糖王国”。而在文化上,则施行同化怀柔的策略,对台湾人教授日语,并实行日本人、汉人和原住民族三种不同的教育体系[104]。佐久间左马太总督在任时开始对原住民族施行理蕃政策,以使原住民顺应接受日本的统治[106]。社会方面,总督府致力废除“三恶”,即鸦片、缠足与辫发。同时加强卫生体制,改造下水道并进行捕鼠工作。改农历为公历,在街头放置时钟,培养台湾人的守时观念。推行市区改正计划,对后来台湾城市的营建影响深远[107]。
随著民族自决的风潮与日本进入“大正民主”时代,1919年后,台湾总督可由文官担任,军权另设台湾军司令官掌管,治理台湾的策略也改为同化政策[108]。台湾在许多方面与日本逐渐接轨。1922年,《台湾教育令》通过,台湾实行与日本相同的学制[109]。1921年,日本国会通过《法三号》,修正部分六三法的内容,台湾开始通用日本的民法、刑法与商法。1920年,全台行政区划改为州厅、郡市与街庄三级制,并推行有限的地方自治。在经济上,台湾陆续完成了数个大中型基础设施建设,如桃园大圳、嘉南大圳、日月潭水力发电所等[110]。米糖产业也进一步发展,特别是蓬莱米于1922年研发成功大大提高的稻米产量[111]。
日治中期,台湾社会受到各种新思想的启迪,民智已开,一些留日人士大力推行政治、社会文化运动,力求平等待遇。1914年,林献堂奔走成立台湾同化会[112],追求台湾人与日本人的地位平等,但成立不久即被勒令解散。1920年1月,留日台湾青年在东京发起新民会,推举林献堂为会长,主张改革台湾政治体制[113]。并有台湾议会设置请愿运动等社会政治运动的展开,要求台湾自治[114]。1921年,蒋渭水等人在台北成立了台湾文化协会,藉著对台湾文化活动的关心,增进台湾人的知识及对政治的关心,以求唤醒台湾人的觉醒,启蒙台湾人的意识,尤其想要唤起台湾人对日本殖民统治政策的批判。蒋渭水于1927年7月10日成立台湾民众党,台湾第一个政党宣告诞生[115]。
总督府终于在1935年和1939年在台湾举行州会议员和市会议员的选举,这是台湾人首次拥有选举权。同时,农工运动也蓬勃展开,简吉成立台湾农民组合[116],是日治时期台湾最大的农运团体。1928年,蒋渭水指导成立台湾工友总联盟,发动劳工罢工以争取权益;同年,台湾共产党在上海成立,主张台湾独立[117],但被总督府认定为非法团体。面对农工运动的蓬勃展开,台湾总督府开始进行全面镇压。1929年2月12日,台湾农民组合与台共数千名成员被捕,是为二一二事件。1931年,台湾民众党被查禁,附生于民众党的台湾工友总联盟也趋于式微。之后,台湾地方自治联盟也在1937年7月自动解散,日本治台进入紧缩阶段。[118]
1930年10月27日,雾社地区原住民族因不满日本政府的统治,在莫那鲁道为代表,爆发雾社事件,砍杀了各地警察及雾杜公学校举行秋季运动会的日本人136名,轻重伤百馀人。日方随后进行武装镇压,杀害雾社原住民族近千人。而后日方的检讨报告显示,起事原因有对原住民族压榨劳力、一些日警对原住民族妇女始乱终弃及不当的男女关系、原住民族想要回到传统生活。时任台湾总督石冢英藏等官员因此而下台。[119]
随著社会运动的展开加上西方文化与当时中国新文化运动的影响,台湾的文学、美术、绘画等方面开始走向与日本和中国都不同的方向。台湾新文学运动在1920年展开,领导者有黄朝琴等,他们主张使用白话文,认为文学的目的应是启发民智,其中赖和被誉为“台湾新文学之父”[120]。1933年,台湾作家与日本作家组建台湾文艺作家协会,刊行中日文并用的《台湾文学》杂志[120]。之后,又成立完全由台湾作家组成的台湾文艺联盟[120]。这一时期令人瞩目的画家则有陈进、林玉山、郭雪湖、陈澄波和廖继春等。雕塑艺术上以黄土水成就最大,代表作为〈水牛群像〉。音乐家则以江文也等人为代表。电影和广播也在这时进入台湾。
1936年,随著中日关系恶化,自第17任总督小林跻造起,台湾总督复由军方将领担任。在这期间,日方推行对台湾人的皇民化运动、台湾产业的“工业化”、使台湾成为执行“南进政策”基地的“南进基地化”三大政策[121]。在日治中期蓬勃开展的社会与文艺运动也逐渐停摆。
皇民化运动展开后,总督府大力推广讲日语,在各地设立国语讲习所。并取消报纸中的汉文栏,废止学校中的汉文课。1940年2月,总督府公布改姓名办法,准许台湾人改为日式姓名[122]。最初台湾人对此并不热心,但后期在奖励政策下,不少人改用日本姓名。同时,总督府大兴日本神道,广设神社,强迫学生参拜,同时压抑台湾民间信仰,裁并地方寺庙,这引发不少台湾人的反对[123]。日本以“农业义勇团”等名义招募台湾人从军,人数达12万人以上、同时前后对原住民族进行八次动员,计有四千名左右的高砂义勇队前往战场[124]。1942年,总督府实施志愿兵制度,总督府前后三次招募男子志愿军,总数为16,000人[124]。1945年1月,全面实施征兵制度。台湾籍日本兵总计207,183人,阵亡30,304人[124]。1941年4月,日本政府成立皇民奉公会,其与皇民化运动不同,是以皇民为口号达到战争动员的目的,但总体来说成效有限。
1936年,总督府成立台湾拓殖株式会社,积极推动台湾工业化,扮演“工业台湾,农业南洋”的角色[125]。1935年在高雄港成立炼铝工厂。1937年,台湾总督府推动第一次生产力扩充五年计划,增设水力与火力发电所[64]。1939年,台湾工业产值首次超过农业产值[64]。珍珠港事变后,台湾总督府又在1942年推行第二次生产力扩充五年计划,力求台湾工业自给自足[64]。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美国看中台湾的战略位置,开始请美军做台湾研究,并出版《台湾民政事务手册》[m],作为训练占领台湾之军政治理人员之用。当时美国认为,只要控制当时的日本殖民地台湾,就能牵制日本,以及华南沿海的日军和菲律宾[126]。
1944年10月起,美军开始轰炸台湾,大量官署和工厂被炸,各项生产事业几乎停顿[127],工业产量急剧减少。台湾人在军事管制、经济统制金额、消息封锁下,自由全无保障。日本军方控制了报纸、广播等事业,战争真相消息全被禁绝,但是民间依然流言不断,人心浮动。全台各大城市都笼罩在战争的炮火下,人民经常需要“跑空袭”,生活节奏完全被打乱,不少都市居民被迫迁徙到乡间[127]。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10月25日,末任台湾总督兼第十方面军司令官安藤利吉在台北公会堂签署降约,日本在台湾的统治宣告结束[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