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王位继承维基媒体列表条目 / 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自1983年起,荷兰的王位按照绝对长嗣继承制传递(排行最长的子女继承王位)。从1814年到1887年间,荷兰君主继承采用萨利克法继承制,即如果没有合格的男性亲属,王位只能由最亲近的女性亲属继承。1887年开始采用男性优先长子继承制,1983年引入绝对长嗣继承制时废除男性优先。自1922年宪法修改将继承范围限制在现任君主有血缘关系的三级关系亲属之内。[1][2] 骑士厅内的王座,荷兰君主在这里发表演讲
自1983年起,荷兰的王位按照绝对长嗣继承制传递(排行最长的子女继承王位)。从1814年到1887年间,荷兰君主继承采用萨利克法继承制,即如果没有合格的男性亲属,王位只能由最亲近的女性亲属继承。1887年开始采用男性优先长子继承制,1983年引入绝对长嗣继承制时废除男性优先。自1922年宪法修改将继承范围限制在现任君主有血缘关系的三级关系亲属之内。[1][2] 骑士厅内的王座,荷兰君主在这里发表演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