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最高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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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最高法院(荷兰语:Hoge Raad der Nederlanden)是荷兰、库拉索、圣马丁和阿鲁巴的最高法院[2],最高法院于1838年10月1日建立在荷兰海牙[3]。
Quick Facts 荷兰最高法院, 设立 ...
荷兰最高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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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ge Raad der Nederlanden | |
荷兰最高法院标志 | |
位于海牙的新荷兰最高法院大楼,于2016年启用 | |
设立 | 1838 |
所在地 | 海牙, 荷兰 |
所在国 | Netherlands, Curaçao, Sint-Maarten, Aruba |
经纬度 | 52°5′0.52″N 4°18′41.85″E |
法官选任方式 | 由荷兰荷兰国会二院推选并由皇室任命 |
设立法源 | 荷兰宪法 |
法官任期 | 经过任命后可任职到70岁 |
法官人数 | 41 |
网址 | www.hogeraad.nl |
首席法官 | |
现任 | Dineke de Groot |
首长上任时间 | 2020年11月1日[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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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的管辖权主要在于民事、刑事(犯罪)以及税务关系的相关案例,上诉法院有权把诉讼权移交给最高法院(cassation),最高法院有权创造案例法(荷兰系为海洋法系国家),但是仅限于下级法院在合理的推论却无合适的法条来判决,那时的争点不在于事实而是相关案例的议题性[4] ,法院不排除通过国会秘书长以及条约所必须增修的宪法性法律(例如马斯垂克条约通过后所需要修正民意代表选举的规定),以致于荷兰和他国不一样的地方在于他们没有宪法法院[5]。
最高法院共有41名法官,包含一名首席法官、六名副首席法官、三十一名法官(raadsheren)以及三名特殊领域的法官(buitengewone dienst),所有的法官在任命后都可以任职到七十岁[6]。现任首席法官为 Dineke de Groo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