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特利尔公约
民用航空条约 / 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蒙特利尔公约》(英语:Montreal Convention),全称《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Convention for the Unification of Certain Rules for International Carriage by Air),是国际民航组织(ICAO)成员国在1999年签署、2003年生效的多边公约,定立了民航空难赔偿标准。该公约优先于1929年签署的华沙公约(Warsaw Convention)。[1]
此条目页介绍的是1999年通过的空难赔偿的公约。
- 关于保护臭氧层的议定书,请见“蒙特利尔议定书”。
- 关于1929年通过的空难赔偿的公约,请见“华沙公约 (1929年)”。
- 关于1971年通过的民航安全的公约,请见“关于制止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非法行为的公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