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合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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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合教育,亦称统合教育(英语:Integrated Education)。根据香港立法会文件的解释,融合教育是指将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学生安排在普通学校接受教育,这些普通学校也即是所谓主流/主流化学校的主要构成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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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根据2009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定义,融合教育/全纳教育(Inclusive Education)是指增强教育体系职能,从而顾及所有学习者的需要。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教育局的官方文化中使用“融合教育”为中文用词,而英文用词则为“Integrated Education”。除在特殊情况下,Integrated Education及Inclusive Education皆被翻译为“融合教育”[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