勃极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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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金史》与《中国大百科全书》第三版网络版,勃极烈(女真语:,IPA:/bə(g)i lə/)制度(《中国大百科全书》第三版网络版作“国论勃极烈制度”[1])是金太祖完颜阿骨打建立的军国大事参议制度。1115年7月23日(收国元年七月初一日),金太祖完颜阿骨打置谙班、国论、阿买、昊勃极烈[2],后又于同年10月16日(九月二十七日)改国论勃极烈为忽鲁勃极烈、置乙室勃极烈[3],自此形成金朝有具体分工的勃极烈制度。勃极烈会议负责制订金朝的政治、经济、外交、司法、军事等事务的方针、政策,并由各勃极烈分别执行处理,兼具决策机关、执行机关与军事机关的机能[1]。金熙宗完颜亶继位后制订汉化官制[4],随后于1136年4月17日(天会十四年三月十五日)以太保完颜宗翰、太师完颜宗磐、太傅完颜宗干并领三省事[5],自此勃极烈制度被完全废除[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