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文物保护单位包括先后公布的以下文物保护单位:
- 一、重庆市人民政府(省辖市,1997年之前)(或重庆市人民委员会)确定的、重庆市范围内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于1962年、1983年、1987年、1992年共公布了4次:
- 第一批:1962年2月18日(另说4月30日),重庆市人民委员会公布重庆市第一批文物古迹保护单位,共18处。[1][2][3]
- 重新公布第一批:1983年12月1日,重庆市人民政府调整和补充后,重新公布重庆市第一批文物保护单位,共24处。[4][1]
- 第二批(初定名单):1987年1月23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重庆市第二批文物保护单位(初定名单),共82处。[5][1]
- 第二批:1992年3月19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公布第二批重庆市文物保护单位,共88处。[1]
- 二、重庆市人民政府(直辖市,1997年至今)确定的、重庆市范围内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目前公布了3批:
- 第一批:2000年9月7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公布,共148处。[6]
- 第二批:2009年12月15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公布,共193处。[7]
- 第三批:2019年2月27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公布第三批重庆市文物保护单位,共103处。[8][9]
菊黄色表示已经拆除的文物保护单位,有些文物虽然经过重建,仍列入文物保护单位,但已非原物,仍将其列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