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美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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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美伶(1958年—),中华民国政治人物,生于花莲市,现居台北市。为常任文官出身,1980年高考法制人员第一名及格进入法务部服务,历任法务部法律事务司长、行政院法规委员会及诉愿委员会主任委员、第一次苏贞昌内阁行政院副秘书长[1]、台南市政府秘书长[2]及林全内阁的行政院秘书长、赖清德内阁与第二次苏贞昌内阁政务委员兼任国家发展委员会主任委员与行政院国家发展基金管理会召集人[3]。现任台湾地方创生基金会董事长,并于中信金融管理学院担任讲座教授。
Quick Facts 陈美伶, 行政院院长 ...
陈美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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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第5任国家发展委员会主任委员 兼任国家发展基金管理会召集人 | |
任期 2017年9月8日—2020年5月19日 | |
行政院院长 | 赖清德 苏贞昌 |
前任 | 陈添枝 |
继任 | 龚明鑫 |
行政院政务委员 | |
任期 2017年9月8日—2020年5月19日 | |
行政院院长 | 赖清德 苏贞昌 |
中华民国第36任行政院秘书长 | |
任期 2016年5月20日—2017年9月7日 | |
行政院院长 | 林全 |
前任 | 李四川 |
继任 | 卓荣泰 |
台南市政府秘书长 | |
任期 2010年12月25日—2016年5月20日 | |
市长 | 赖清德 |
前任 | 首任 |
继任 | 李孟谚 |
个人资料 | |
性别 | 女 |
出生 | 1958年(65—66岁) 中华民国台湾省花莲县 |
国籍 | 中华民国 |
政党 | 无党籍 |
配偶 | 林正义 |
居住地 | 中华民国台北市大安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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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台湾法制工作,包括研修民法、制定政府资讯公开法、个人资料保护法、行政程序法、国家赔偿法、刑法电脑犯罪、档案法等。在文化、辅仁、世新等大学教授基础法学相关课程,主要研究领域为民法、行政法。曾协助其老师戴东雄研拟“人工生殖法”中含代孕的草拟[4]。在国发会主委任内主要推动方向有扶植新创产业、推动地方创生、引进外国专业人才、订立开放资料国家标准以及与欧盟就GDPR(一般资料保护规则)适足性认定进行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