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身份证明书
給香港永久性居民的替代旅行證件 / 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香港身份证明书(英文:Hong Kong Certificate of Identity,CI),是香港曾经签发的旅游证件之一,属于香港政府印制的身份证明文件,由人民入境事务处负责处理申请手续及签发[1]。证明书的签发对象是未持有或未能领取领英国属土公民护照、英国国民(海外)护照或其他有效旅行证件的香港永久性居民,使其能前赴外国,其有效期通常为十年。本证件在1997年7月香港主权移交后停止签发,尚未失效的香港身份证明书可继续使用,直至有效期届满,由于证件有效期为10年,所有香港身份证明书均已于2007年6月30日起已全部失效。现时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原香港身份证明书持有人,可以申请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使用香港身份证明书不可进入中国大陆及澳门,由于本证件的持有人应当同时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可使用其身份证入境澳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