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马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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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马克是德意志帝国在1873年到1914年期间发行流通的货币。以取代德意志帝国统一前,各邦国自己发行的货币。
Quick Facts 马克, 使用地区 ...
马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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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k (德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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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地区 | |||||
法定货币 | 德意志帝国 • 德意志帝国殖民地 | ||||
流通货币 | 魏玛共和国(事实上流通) | ||||
发行历史 | |||||
始发时间 | 1873年 | ||||
之前货币 | 绝大数德意志国家: 同盟泰勒 (Vereinsthaler) 南德意志诸国:南德意志古尔登 | ||||
废止时间 | 1914年(纸币废止) 1915年(硬币停铸) 1918年(法律废止) | ||||
之后货币 | 纸马克 | ||||
货币单位 | |||||
1 | 马克 | ||||
1/100 | 芬尼 | ||||
货币符号 | ℳ | ||||
芬尼 | ₰ | ||||
发行面额 | |||||
硬币 | 1, 2, 5, 10, 20, 25, 50 芬尼 1⁄2,1, 2, 3, 5, 10, 20 马克 | ||||
纸币 | 5, 10, 20, 50 马克 (帝国国库券) 20, 50, 100, 1000 马克 (帝国银行纸币) | ||||
发行制造 | |||||
中央银行 | 德意志帝国银行 | ||||
此信息框显示的是该货币被废止前的最后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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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名称为马克,但由于1871-1914年间马克以金本位为主,因此俗称为金马克。一马克相当于0.358423或1000⁄2790克纯金
自1876年1月1日起,金马克成为德意志帝国内唯一的合法货币。德意志帝国发行金马克作为流通中的本位货币,加速了国际金本位制的形成。
到了1914年,帝国的金马克发行的区域相当之广,最远涉及的是德属东非(德语:Deutsch-Ostafrika),在那里发行了面值是15卢比的金币,不过铸造相当简陋。1915年,最后的金马克金币-威廉二世身穿戎装的20马克金币在普鲁士发行,随著大战爆发,德意志帝国就没有发行金币,直到1918年因第二帝国灭亡而在法律上停止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