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国体制
一党专政、一党专制国家 / 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党国体制(简称党国),是一个政治学名词,即一党制的政党制度,执政党掌握绝对权力,代表国家行使主权,并且全面控制国家机器的政体,实现从中央到地方行政,党组织与政府的一体化,即党政一体(党领导一切)。
此条目可能包含原创研究。 (2024年3月19日) |
党国与宪政主义政体不尽相同,前者的主权较直属于党组织,甚至国家宪法亦清楚表明服务于党组织,而后者较直属于国民。党国体制下,国民若希望参政,得先成为党员甚至干部接受组织任命。“党大于国”是常见现象,政党领袖(党主席、总书记、第一书记)的地位和权力凌驾于国家元首(总统、国家主席)和政府首脑(总理、部长会议主席)之上,排斥军队国家化而是党卫军,甚至政党领袖就是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
历史上党国多出现在战间期,包括但不限于奉行纳粹主义与法西斯主义的纳粹德国、奉行法西斯主义的意大利王国、奉行军国主义的大日本帝国以及以上国家所属傀儡国亦大多为党政一体的行政体制。而奉行三民主义的中华民国政府在1928年训政时期开始时也曾经宣布实施党国体制,之后虽于1947年颁布《宪法》(施行宪政),但因国家处于内战状态,国民大会遂于1948年正式通过《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以限制宪法所保障的人民权利、扩大政府(总统)职权[1][2],因此中华民国直到1987年台湾解严才废除党国体制。以及例如苏联等,由共产党长期执政的社会主义共和国实行,今主要包括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古巴共和国、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此外,在非共产主义国家的阿拉伯叙利亚共和国(在1963-2012年间的叙利亚宪法(英语:Constitution of Syria)中也自称社会主义国家)、南苏丹共和国、厄立特里亚国以及阿拉伯撒哈拉民主共和国等,或是一党专大的威权国家等,也有类似体制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