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敦大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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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6年伦敦大火(英语:Great Fire of London)是英国伦敦历史上最严重的火灾,火势自儒略历9月2日(星期日)开始蔓延,至9月5日(星期三)才扑灭[1]。火灾烧毁了不列颠尼亚城墙内的中世纪伦敦市建筑,并直逼贵族势力范围西敏市、查理二世的怀特霍尔宫和许多近郊贫民区,但幸及时获得控制。火灾损失包括13200户住宅、87座教区教堂、圣保罗大教堂以及多数市政府建筑,估计造成城市8万人口之中的7万居民无家可归。火灾的死亡人数已不可考,但传统上推测伤亡甚少。然而,出现了挑战此推想的观点,认为贫民和中产阶级的死亡人数并未列入纪录,且火灾可能焚毁了受害者的尸首,才没有留下易于辨认的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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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6年9月2日星期日凌晨1点左右,伦敦市普丁巷(英语:Pudding_Lane)有一间面包铺失火。一阵大风将火焰很快吹过几条全是木屋的狭窄街道,然后又进入了泰晤士河北岸的一些仓库里。大火延烧了整个城市,连续烧了4天,包括89间教堂、44家公司以及13000间民房尽被焚毁,欧洲最大城市伦敦大约六分之一的建筑被烧毁,吞没约160公顷的土地(占全城五分之四的面积)。后来起火点普丁巷附近立了一个纪念碑,高61.5公尺,共有311阶,顶端为火焰饰围绕的圆球,是英国天文学家和建筑师克里斯多佛·雷恩所设计;重建的工作由雷恩主导,54间教堂中有51间是他重新设计的,包括圣保罗大教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