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33年西班牙行政区划分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1833年西班牙行政区划分(西班牙语:división territorial de España en 1833)是指1833年11月30日皇家法令将西班牙划分为49个省份,分属15个历史地区(regiones históricas)[1]。与如今西班牙的行政区划相比,1833年定义的历史地区大多与如今的自治区相对应[2];几乎所有省份都沿用了1833年定义的边界[2][3]。 1833年西班牙行政区划分 1822年西班牙行政区划分(历史地区于1833年定义)
1833年西班牙行政区划分(西班牙语:división territorial de España en 1833)是指1833年11月30日皇家法令将西班牙划分为49个省份,分属15个历史地区(regiones históricas)[1]。与如今西班牙的行政区划相比,1833年定义的历史地区大多与如今的自治区相对应[2];几乎所有省份都沿用了1833年定义的边界[2][3]。 1833年西班牙行政区划分 1822年西班牙行政区划分(历史地区于1833年定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