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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NU通用公共许可证

一套自由軟件許可證 / 维基百科,自由的 百科全书

GNU通用公共授权条GNU General Public License缩写GNU GPL 或 GPL),是被广泛使用的自由,给予了端用户运行、学习、共享和修改件的自由。[6]最初由自由件基金理查德·斯托曼为GNU目所撰授予程序的用户自由件定(The Free Software Definition)的利。[7]GPL是一Copyleft意味著只要目的某部分(如动态链接库)以GPL发布整个项目以及衍生作品只能以相同的款分[8]这与宽松自由软件许可证有所区别 ,如BSDMIT就是其中被广泛使用的例子。GPL是第一普遍使用的Copylef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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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NU通用公共许可证
GPLv3_Logo.svg
GNU GPLv3 Logo
作者自由软件基金会
版本第3版
发布者自由软件基金会
发布日期1989年2月25日34年前1989-02-25
DFSG兼容[1]
自由软件[2]
OSI认证[3]
Copyleft[2][4]
与其他协议代码链接GNU AGPLv3[5]
网站 编辑维基数据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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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GPL系列一直是自由和域最受迎的可之一。[6][9][10][11][11][11][12][13]GPL可的优异自由件程序的例子有Linux核和GNU编译器集合(GCC)。·A·惠勒英语David A. Wheeler认为,GPL提供的Copyleft对于Linux的系的成功至重要,予向贡献的程序的工作有益世界保持自由,而不至被不提供回馈给社群的无良件公司所削。[14]

2007年,布了第三版(GNU GPLv3),以解期使用期间发现的第二版(GNU GPLv2)所生的一些困了使保持最新状态,GPL包含一的“延伸到未版本”款,允在FSF更新的原始款或新版本之间进选择。有些开发件授使用选择省略它;例如,Linux核已在GPLv2下可,就不需包括“延伸到未版本”的明。[15][16]

GPL授予程序接受人以下利,或“自由”,或“copyleft”:

  • 基于任何目的,按你的意愿运行软件的自由(自由之零)。
  • 学习软件如何工作的自由,按你的意愿修改软件以符合你的计算的自由(自由之一)。可访问源代码是此项自由的先决条件。
  • 分发软件副本的自由,因此你可以帮助你的好友(自由之二)。
  • 将你修改过的软件版本再分发给其他人的自由(自由之三)。这样可以让整个社区有机会共享你对软件的改动。可访问源代码是此项自由的先决条件。[17]

相反地,所有软体的最终用户证几不授予用户任何利(除了使用的利),甚至可能限制一些法律允的行,比如

GPL其他一些更“可的”自由软体许(比如BSD)相比,主要别就在于GPL保上述自由能在复制软体衍生作品中得到保障。它通一种由斯托曼发明的叫Copyleft的法律实现,即要求GPL程序的衍生作品也要在GPL之下。相反,BSD式的并不禁止衍生作品软体

GPL是自由的最流行[18]。到2004年4月,GPL已占Freshmeat英语Freshmeat]]上所列的自由软件的约75%,SourceForge的约68%。似的,2001年一项关于Red Hat Linux 7.1的示一般的代都以GPL布。著名的GPL自由件包括EMACS,Linux核心(非所有Linux行版的核心都是源的)和G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