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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声明。
财产权(财产性权利,财权,英语:property rights)是主体对某物体的排他占有关系。这种排他的支配占有关系通常产生于稀缺资源的领域,由于空气、阳光有无限性,无须排他占有以及建立归属关系,而衣服、食品、房屋则是稀缺性的,就要实行主体排他占有以及让物体有固定的归属。[1]
1948年《世界人权宣言》第17条提到了财产权。[2]财产权被认为是基本人权之一。传统财产权有物权、债权等,而著作权、专利权等是新型财产权。
民主国家与西方世界,宪法往往规定“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3]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