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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部以“数据”或“数据安全”命名的法律,2021年6月10日该法律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获审议通过,2021年9月1日起施行。该法标志著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法律上首次明确“数据”的定义;首度明确数据处理活动的义务边界,数据处理行为不得侵害个人利益。[1][2]
事实速览 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 引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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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称 | 数据安全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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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机关 |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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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日期 | 2021年6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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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行日期 | 2021年9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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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者 |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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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列入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2018年
- 列入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计划:2020年6月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58次委员长会议)
- 专门委员会讨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
- 一审:2020年6月28日-3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
- 一审稿征求意见:2020年7月3日-8月16日
- 二审:2021年4月26日-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 二审稿征求意见:2021年4月29日-5月28日
- 三审:2021年6月7日-1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 人大常委会通过:2021年6月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 国家主席公布:第八十四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21年6月10日,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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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态:施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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