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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术数官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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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古代術數官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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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术数官制涉及两种职官,一类为天文官,一类为卜官。天文官掌管天文观测和历法制定,历代名称不同,称太史、司天或钦天。卜官掌管龟卜易卦式占日语式占等占卜技艺,名为太卜

天文官和卜官为“礼官”之下属,在《周礼》称礼官为春官宗伯,秦代称为奉常,汉代称太常。隋代以天文官为职掌图书的秘书省之下属,不再隶属于礼官。后代或沿用,将天文官置于秘书省或秘书监下,如宋代的秘书监太史局,又或者独立编制,如唐代的司天台、明清的钦天监

卜官历代或不独立设置并入天文官内,若设置,则置于“礼官”之下。在隋唐时,为尚书省礼部太常寺下的太卜署,宋代不立卜官并入天文官中,之后各代不再设立。宋代天文官的考试内容,包含了占卜技艺,占卜算命风水择日也在天文官和流外的阴阳官的职守范围之内。元代在地方设立了阴阳学,隶属中央的天文官,一直沿袭至清朝。

礼记·曲礼》是以太宰太宗太史太祝、太士(正狱讼)[1][2]太卜这六个官职,同为“天官”。[3]在《周礼》之中,太宰为天官,太宗、太史、太祝、太卜都是春官,太士为秋官。

官职以外,民间的奇能异术之士或通晓天文历法占卜者,则以“待诏”、“待制”的使职身份,作为君王顾问,安置于翰林院集贤院等处所,如唐朝的梁令瓒桑道茂[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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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

传说,远古时代的官名,太皞氏以龙名,共工氏以水名,炎帝氏以火名,黄帝氏以云名。至少昊氏以鸟名,凤鸟氏为历正,其属官为玄鸟氏司分(春分、秋分),伯赵氏司至(夏至、冬至),青鸟氏司启(立春、立夏),丹鸟氏司闭(立秋、立冬)。[6]

少昊氏衰,九黎乱徳,人神杂扰,颛顼受之,乃命南正重司天以属神,命火正(一作北正)黎司地以属民,使复旧常,无相侵渎,是谓“绝地天通”。[7]颛顼以来,不能遵循以前的作法,乃就近取法,以人民之事务作为官名。[6]其后复育重、黎之后,命羲仲羲叔和仲和叔,钦若昊天,历象日月星辰,敬授人时。[8]继承此一天数者,夏之昆吾,商之巫咸,周王室之史佚苌弘[9]自周衰,官失而百职乱,战国并争,各有变易。[10]

春秋时,宋有子韦,郑有裨灶(裨灶)。战国时齐(一作楚)有甘公,魏有石申,楚有唐眛,赵有尹皋,皆掌著天文。[9]又鲁有梓慎,善于视祲,晋有卜偃善于易占。[11]

据《周官》,卜、史之职,以大卜(太卜)、大史(太史)为首,属春官(礼官),春官之首为大宗伯。卜官掌龟兆、易筮、梦境、云气的占断之法,以求得国事之吉凶;史官掌政令起草、政事记录、文书(公文、契约等文件)管理,以保存典章制度。又负责观察、记录天象和灾异,辨其吉凶,以及正岁年、颁告朔等历法之事[12][13][14]

  • 大卜,下大夫二人;卜师,上四人。卜人,中士八人,下士十有六人;府二人,史二人,胥四人,徒四十人(府、史、胥、徒为庶人之职称)[15]
  • 龟人:中士二人;府二人,史二人,工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 菙氏:下士二人;史一人,徒八人。
  • 占人:下士八人;府一人,史二人,徒八人。
  • 筮人:中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徒四人。
  • 占梦:中士二人;史二人,徒四人。
  • 视祲:中士二人;史二人,徒四人。
  • 大史,下大夫二人,上士四人;小史,中士八人,下士十有六人;府四人,史八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 冯相氏: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徒八人。
  • 保章氏: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徒八人。
  • 内史:中大夫一人,下大夫二人,上士四人,中士八人,下士十有六人;府四人,史八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 外史:上士四人,中士八人,下士十有六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 御史:史士八人,下士十有六人;其史百有二十人,府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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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代

代人认为从万事万物的变化中得其数学之规律,能用以推测天象、国运和人事吉凶,称“律历之数,天地之道也”[16],并且出现了很多相关著作。这类著作叫做术数或数术。著名的有《汉书‧艺文志》内《数术略》,为七略之一,包括了110种著作,2558卷。《数术略》又分为天文、历谱、五行、蓍龟、杂占、形法六类。

根据《汉书》,西汉掌管天文、术数的官职,有太史令、太史丞掌“史”,太卜令、太卜丞掌“卜”,皆为太常之下属(太常旧名奉常,相当于《周官》掌礼仪之“春官”宗伯),太卜为武帝太初元年初置。

根据《后汉书》,东汉掌管天文、术数的官职,有太史令一人、太史丞一人,皆为太常之下属。又有明堂丞一人、灵台丞一人,掌守明堂灵台[17] ,皆属太史。又唐六典引《汉官》有“灵台员吏十三人”,可见得除令、丞外,另有员吏等下属。太史令掌天时、星历。凡岁将终,奏新年历。凡国祭祀、丧、娶之事,掌奏良日及时节禁忌。凡国有瑞应、灾异,掌记之。灵台(旧名清台[18][19])掌候日月星气。太卜于东汉时并入太史。

孙星衍所辑《汉官》还记录有“太史待诏”三十七人,其六人治历,三人龟卜,三人庐宅,四人日时,三人易筮,二人典禳,九人籍氏、许氏、典昌氏,各三人,嘉法、请雨、解事各二人,医二(或作一)人。“灵台待诏”四十一(或作四十二)人,其十四人候星,二人候日,三人候风,十二人候气,三人候晷景,七人候锺律,一人舍人。“待诏”是由皇帝亲自征召,具专门技艺的人,没有正式官职[20]。汉代征士未有正官者,均待诏公车(公家车马),其特异者待诏金马门(未央宫宫门),以备顾问,[21]如《汉书·西域传》和《轮台诏》:“易之,卦得大过,爻在九五,匈奴困败。公车方士、太史治星望气,及太卜龟蓍,皆以为吉,匈奴必破,时不可再得也。”,公车方士就是待诏方士

根据《风俗通义》,太史的官署叫做太史寺,靠近西门。灵台则位于国都之南,又另安置在皇宫中,以互相参照[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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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

根据《唐六典》记载,太史局负责制定历法,观象占候,纪录灾祥,漏刻计时,击钟鼓报时[23]。太史局在唐朝隶属于秘书省,经常改制,改制为“监”时不隶秘书,最后定名为司天台无所隶属[24]。太史局的人员配置为:

  • 太史局:
  • 令二人,从五品下;(《左传》云:“昔少昊氏以鸟纪官。凤鸟氏,历正也。”颛顼命南正重司天,北正黎司地;唐、虞之际,羲氏、和氏绍重、黎之后,掌天地四时之官,并太史之任也。《周官》:“太史掌建邦之六典,正岁年以序事,颁告朔于邦国。”《左传》曰:“天子有日官。”郎太史也。《汉书百官》表太史属太常。《茂陵书》称:“司马谈为太史令。”后汉太史令一人,秩六百石,掌天时、星历、祥瑞、妖灾,凡岁将终,奏新年历而已。魏因之。晋太史令,品第七,秩六百石,铜印、墨绶,进贤一梁冠,绛朝服。江左,高莹以侍中、隙卓以义熙守、吴道欣以殿中侍御史兼领太史。宋、齐、粱、陈并同晋氏,后魏、北齐亦然。后周春官府置太史中大夫一人,掌历家之法。隋秘书省太史曹,置太史令二人,从第七品下;炀帝三年,改太史曹为太史监,进令阶为从五品。皇朝因之,改监为局。龙朔二年,改为秘书阁局,令改为秘阁郎中;咸亨元年复旧。久视元年为浑天监,不隶麟台,其令监置一人,加至正第五品上,因加副监及丞、主簿、府史等员;其年又改为浑仪监,长安二年复为太史局,还隶麟台,缘监置官及府史等并废,其监依旧为令,置二人。景龙二年,又改太史局为太史监,令名不改,不隶秘书。开元二年,又改令为监;三年,加从第四品下,其一员改为少监。十四年,又改为局,复为太史令二员,隶秘书。)
  • 丞二人,从七品下;(司马彪《续汉志》云:“太史丞一人,秩二百石。”魏、晋、宋、齐皆同汉氏。梁、陈太史丞三品勋位。后魏、北齐,史失其品第。隋太史丞置二人,正第九品下。炀帝三年减一人。皇朝不置丞。久视元年改为浑仪监,始置丞二人,从七品上。长安二年又省,景龙二年复置。)
  • 令史二人;书令史四人。(太史不隶秘书为府史,开元十四年复为令史也。)
  • 司历二人,从九品上;(《汉官仪》太史吏员有理历六人。至晋,太史令吏员有典历四人。宋、齐、梁、陈、后魏、北齐皆有典历,并史阙其员、品。至隋,改典历为司历,置二人,从九品下,取左传司历为名。皇朝为从九品上。)
  • 保章正一人,从八品上;(《周礼》春官太史属有保章氏,“掌天星,以志星、辰、日、月之变动,辩其吉凶”。自秦、汉已来无其职。至后周,春官府置太史,其属有保章上士、中士之职,即其任也。至隋,置历博士一人,正九品上。皇朝因之。长安四年省历博士,置保章正以当之,掌教历生。)
  • 历生三十六人,(隋氏置,掌习历。皇朝因之,同流外,八考入流。)
  • 装书历生五人。(皇朝置,同历生。)
  • 监候五人,从九品下;(魏、晋太史令吏员有望候郎二十人、候部吏十五人,掌候天文,并监候之任也。隋初,置监侯四人,从九品下;炀帝三年,增监候为十人。皇朝因隋,置监候五人。)
  • 天文观生九十人。(隋氏置,掌昼夜在灵台伺候天文气色。皇朝所置从天文生转补,八考入流也。)
  • 灵台郎二人,正八品下;(掌习知天文。周文王受命而作邑于丰,立灵台,所以观祲象,察气之妖祥也。《诗》云:“经始灵台。”郑玄曰:“观台而曰‘灵’者,言文王化行,似神之精明,故以名也。”《春秋传》曰:“公既视朔,遂登观台以望,而书云物。”亦其制也。其在《周官》,则冯相氏登高台,以掌其事;汉则杂候上林清台。后汉又作灵台,掌候日月星气,而属太史;太史有二丞,其一在灵台。汉官云:“灵台员吏十三人,灵台待诏四十二人。”魏太史有灵台令丞,主候望、颁历。晋、宋、齐,梁,陈太史皆有灵台丞。隋太史置天文博士,掌教习天文气色。皇朝因隋,置天文博士二人,正八品下。长安四年省天文博士之职,置灵台郎以当之。)
  • 天文生六十人。(隋氏置,皇朝因之。年深者,转补天文观生。)
  • 挈壶正二人,从八品下;(掌知漏刻。《周礼》有夏官挈壶氏、秋官司寤氏、春官鸡人氏,凡三职,咸掌其事。自汉以后,太史掌之。皇朝长安四年始置。)
  • 司辰十九人,正九品下;(掌漏刻事。隋置司辰二人,从第九品下;炀帝改为司辰师,本属武候府,大业三年隶于太史局。皇朝因之。久视元年除“师”字。)
  • 漏刻典事十六人,(皇朝置,掌司漏刻之节。)
  • 漏刻博士九人,(隋置,有品、秩,掌教漏刻生。皇朝降为流外也。)
  • 漏刻生三百六十人,(隋置,掌习漏刻之节,以时唱漏。皇朝因之,皆以中、小男为之,转补为典钟、典鼓。)
  • 典钟二百八十人,(皇朝置,掌击漏钟。)
  • 典鼓一百六十人。(皇朝置,掌击漏鼓。)

太卜署掌卜筮之法,负责占卜之事,一为龟卜,二为五兆,三为易卦,四为式占。其民间各类事务的阴阳杂占,有九类:嫁娶、生产、历注、屋宅、禄命、拜官、祠祭、发病、殡葬[25]。太卜署隶属于太常寺,其人员配置为:

  • 太卜署:
  • 令一人,正八品下;(《周礼》有太卜下大夫、卜师上士,掌方兆、功兆、义兆、弓兆之法;有龟人中士,掌六龟之属,主天子卜筮之事。秦、汉奉常属官有太卜令、丞。武帝置太卜。后汉并于太史;又灵台待诏员有龟卜三人,易筮二人。魏、晋、宋、齐、梁、陈无其职。后魏有太卜博士,从七品下。北齐太常有太卜丞。后周有太卜下大夫、小卜上士,及又有龟占中士。隋太常寺有太卜令、丞,皇朝因之。)
  • 丞二人,正九品下;(隋有一人,皇朝加置一人。)
  • 卜正二人;从九品下;(隋炀帝省太卜博士,置太卜十人、卜正二十人,皇朝减置二人。)
  • 卜师二十人;(隋置,皇朝因之。)
  • 巫师十五人;(《周礼》有男巫、女巫,无数,其师中士。巫能制神之处位次主者。隋太卜署有男巫十六人、女巫八人。)
  • 卜博士二人,从九品下;助教二人;(隋有太卜博士、助教,皇朝因之。)
  • 卜筮生四十五人。(隋有卜生四十人、筮生三十人。)

太史局、太卜署为外廷朝臣,而直属皇帝内廷亲信亦有术伎人士,隶属于翰林院。在翰林院中,善文词者为“翰林供奉”,又选出一部分人作“翰林学士”,别置于学士院。善卜祝、天文、佛法、丹道、棋琴书画等术伎人士者,为“翰林待诏”。翰林待诏多从民间人士选拔,住在皇宫里,为皇帝侍从,没有品阶,但可出任外廷各级职官。除备皇帝谘询其术业之外,翰林待诏也可能参与历书制作、皇家卜日及皇陵选址等事务[26][27]。唐肃宗设司天台,内置通玄院,以艺学召至京师者居之。[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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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

宋代天文事务分为外廷的太史局和内廷的翰林天文院。太史局旧名司天监,“元丰改制”后改为太史局,隶属于秘书省,据《宋会要辑稿》引《两朝国史志》,还有《宋史》卷一百六十五,司天监的人员配置如下:

  • 司天监
  • 监一人
  • 少监一人
  • 丞一人
  • 主簿一人
  • 春官正一人
  • 夏官正一人
  • 中官正一人
  • 秋官正一人
  • 冬官正一人
  • 灵台郎一人
  • 保章正一人
  • 挈壶正一人
  • 礼生五人(一作四人)
  • 历生一人(一作四人)

司天监下,又设有“天文院”掌浑仪台,“锺鼓院”掌文德殿钟鼓楼刻漏报时、进牌之事。“元丰改制”后,太史局下除“天文院”、“锺鼓院”,又增设“测验浑仪刻漏所”掌铜浑仪及钟鼓刻漏,“印历所”掌雕印历书。

  • 天文院
  • 测验注记二人
  • 刻择官八人
  • 监生无定员
  • 押更十五人
  • 学生三十人
  • 钟鼓院
  • 节级三人
  • 直官三人
  • 鸡唱三人
  • 学生三十六人

监及少监阙,则置判监事二人,以五官正以上充,丞、主簿及五官正以下皆守其职。掌察天文祥异、钟鼓刻漏,写造历书,供诸坛祠祀,告祭告神名位版、画日。据《宋会要辑稿》引《神宗正史·职官志》:太史局掌占天文及风云气候,祭祀、冠婚、丧葬,则择所用日。其官有令、有正,有春官、夏官、中官、秋官、冬官正,有丞、有直长、有灵台郎、有保章正,而选五官正以上、业优考深者二人为判及同判局。保章正五年、直长至令十年一迁,惟灵台郎试中乃迁,而挈壶正无迁法。

宋代专设学士院(又名翰林学士院)以待文词之士,翰林院则诏善天文、图画等伎艺之人。不久,又于翰林院中设翰林天文院(局),而“翰林天文”为翰林天文院中天文官的专称。翰林天文为皇帝提供天文事务的谘询,并参与编修天文书籍、历书制作、皇家卜日及皇陵选址等事务。翰林天文院又设有浑仪等观察天象的仪器,与司天监/太史局互相监察[26][29][30]。翰林天文院还有节级、监生、学生、礼生等若干员[31]

据《云麓漫钞》,克择官、阴阳官,为“流外”[32],负责阴阳占验、择日、葬地之事[29][33]。据《旧唐书》“楚充奉山陵时,亲吏韦正牧、奉天令于翚、翰林阴阳官等同隐官钱”、《地理新书》卷9 所引《耳目记》“阴阳官陈二宅相地形事”、《唐大诏令集·景陵优劳德音》卷七七“诸色行事官及斋郎礼生并阴阳官三品以上”、《唐大诏令集·景陵优劳德音》卷七七“诸色行事官及斋郎礼生并阴阳生三品以上”,则唐代已有阴阳官、阴阳生之名。

除了太史局/司天监所培养的学生,宋代亦曾用考试招募民间人士成为“额外学生”。根据《宋会要辑稿·职官·司天监·高宗绍兴十年》:“今来欲权召募草泽之人。历筭者,于《宣明》《大衍》《崇天》三经大历内能习一经,气节一年。三式者,试验六壬大经、五行法、四课、三传,决断神将所主灾福。天文者,试验在天二十八宿,及质问天星。如试验得中,补额外学生”。学生所学为各类算术并历算、三式(太一、遁甲、六壬) 、天文[34]

据《金史》,金朝亦有类似的考试制度,“凡司天台学生,女真二十六人,汉人五十人,听官、民家,年十五以上、三十以下试补。又三年一次,选草泽人试补。其试之制,以《宣明历》试推步,及《婚书》、《地理新书》试合婚、安葬,并易筮法、六壬课、三命、五星之术。”据《秘书监志》卷七,元朝“司天生”的考试制度分为五科:历科、占候天文科 、占候三式科、推步历算科、司辰漏刻科,其考试所列书籍,除历法、天文、三式、推步、漏刻之各科专门经书外,还包含了婚嫁择日/合婚、风水、周易筮法、六壬术、三命术、五星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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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

据《钦定历代职官表 》卷三十五,明朝设有钦天监,职掌天文、历法、占候、选地择日、计时等事,其习业分为四科:天文、漏刻、回回、历,其人员配置如下。另外,在洪武十七年,曾设“稽疑司”,掌卜筮之事,但没多久就裁撤掉。其职能划归钦天监,由地方阴阳官负责。

  • 钦天监:
  • 监正一人,正五品
  • 监副二人,正六品
  • 主簿一人,正八品
  • 春夏中秋冬官正各ㄧ人,正六品
  • 五官灵台郎八人,从七品,后革四人
  • 五官保章正二人,正八品,后革一人
  • 五官挈壶正二人,从八品,后革一人
  • 五官监候三人,正九品,后革一人
  • 五官司历二人,从九品
  • 五官司晨八人,从九品,后革六人
  • 漏刻博士六人,从九品,后革五人

阴阳学钦天监的地方下属单位,掌管和教授各类涉及阴阳占卜的事务,其成员来自明代世袭制的行业户籍[35]。明代钦天监所管理的户役有三种,阴阳户、天文户与回回户,这三种户籍的服役者为阴阳生、天文生与回回生。在明代,钦天监的官吏与地方阴阳官都必须由阴阳生、天文生充任,由钦天监考选,礼部选定,吏部奏补。至于民间从事阴阳卜卦为生,而没有阴阳生、天文生资格者,称为阴阳人[36]

郑和下西洋随船之官吏即包括阴阳官一员、阴阳生四名。据记载“贵和通易,善卜筮之说,国朝永乐间,五从中贵人 ( 郑和)泛西海,入诸夷邦”,福清人林贵和因通晓阴阳而被郑和船队选中,专司日月星辰,掌管气候观测。[37][38]

据明代的记载,“今郡县所隶公署,以学名者有三,曰儒学,曰医学,曰阴阳学。儒学自三代已然。阴阳与医学则肇于宋,沿于元[39]而盛于今日。”,阴阳官的职责是“统弟子员若干,若颁历授时,挈壶警夜,使序其早晚先后之节,日月薄蚀。水旱为灾,使赞其祷禳奔走之仪。有婚姻宅葬者,使卜其吉凶之。宜有左道惑世者,使息其妖诞之害。任斯职者,必通于阴阳家之术,然后为能职称焉。”,于设正术,设典术,设训术,正术从九品,典术、训术皆未入流。地方阴阳官的职责除了司阴阳与风水外,也担任钟鼓楼的报时责任[36]

在明代,阴阳官和医官的地位都不如儒生出身的官吏要高,据说“二学之长,惟供役县庭,奔走部使,终不能以自奋,故亦不敢与抗礼。”[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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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来源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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